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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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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梅检察:公益诉讼为群众美好生活释能
2022-01-27 18:38:23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受理公益诉讼案件75件,其中办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案件6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6份,与行政机关进行磋商案件36件;办理行政公益诉讼起诉案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8件,社会治理案件4件,向县纪委监察委移交案件线索1件......”一份印有数据的“答卷”,为2021年黄梅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2021年以来,黄梅县检察院积极履行公益诉讼职责,着力在建设美丽乡村、维护长江生态、开展检察听证三个方面下功夫,全力释放公益诉讼效能,守护群众美好生活。
  当好乡村建设的促进者
  2021年5月,一场关于野生动物保护的磋商会在黄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召开,黄梅县检察院干警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北部山区5乡镇相关工作人员齐聚一堂,共同讨论如何解决非法捕猎野生动物行为的问题。
  保护野生动物资源,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该院在开展野生动物保护行动中,对北部山区5乡镇非法捕猎野生动物的行为进行调查,发现仍然有不少乡镇出现捕兽夹、捕兽网等违法捕猎工具。在了解情况后,该院邀请了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北部山区各乡镇召开磋商会,提出了整改要求,会后各部门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积极进行了整改,并建立了定期巡查机制。
  “通过诉前磋商充分发挥诉前程序作用,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与行政机关共同破解执法难题,才能更好地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磋商会中,该院检察官如是说。
  这场磋商会只是该院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建设美丽乡村的一个缩影。
  2021年以来,该院共办理乡村振兴案件40余件,为美丽乡村建设贡献了检察力量。在“人居环境整治”行动中,该院对全县各乡镇进行了生活垃圾治理的全面线索模排,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件,督促清理生活垃圾、固体废物215吨,提升了乡村人居环境质量。大力开展自然资源保护行动,全年办理3件饮用水安全公益诉讼案,3件非法采矿公益诉讼案,5件非法占用农用地公益诉讼案,通过检察建议或者诉前磋商会的形式督促行政机关整改,助力美丽乡村建设。
  多措并举促进长江生态保护
  2021年7月30日,在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公开庭审中,公益诉讼起诉人宣读了起诉书,请求由被告人凌某某通过补偿性鱼类放流的方式对其因非法捕捞水产品造成的渔业资源破坏进行生态修复,放流鲫鱼苗种4500尾(按照0.5g/尾),同时对被告的行为当庭进行了警示教育和普法宣传。
  “惩戒不是目的,共同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才是案件办理的终极归宿和核心价值。通过让被告人购买鱼苗予以增殖放流,才能达到修复生态的效果。”办案检察官说道。
  “非法捕捞必究,资源损害要赔”,这是黄梅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综合治理”工作机制的重要环节。2021年,该院共办理了6件长江沿线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增殖放流10余万尾鱼苗,让生态环境有了“刑事+公益诉讼”双重保护,让社会大众明白,破坏长江生态环境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还要承担赔偿损失、生态修复等后果。
  同时,该院在办案过程中,对于行政执法部门遇到的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引导取证,对长江沿线滥伐林木、保护古树名木案件,不以当事人赔偿损失作为结案依据,更注重恢复当地生态环境。
  今年6月28日,该院配合黄冈市检察院与九江市检察院就长江流域的环境污染、野生动物保护、矿产资源保护、水资源保护等范围签订了《长江流域(黄冈九江)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对跨区域的案件加强协作办理,共同维护长江生态环境。
  能听证、尽听证
  “鸡粪没有了、稻田里也干净了,以前空气中弥漫的恶臭味和蚊蝇肆虐的场景再也见不到了。”黄梅县苦竹乡梅狮岭村村民对来进行公益诉讼回访检察官说道。
  2021年6月初,黄梅县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苦竹乡某养鸡场存在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该院组织干警实地走访后,邀请环保部门、乡镇政府、当地村委会、企业负责人及人民监督员参与听证。会后,各部门积极整改,养鸡场的污染得到了清理,并建设了相应的配套设施,赢得了附近村民的连连点赞。
  按照《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该院突出抓好检察听证工作,坚持“能公开、尽公开”“能听证、尽听证”,2021年共举行公益诉讼公开听证会27件,增强了执法办案透明度和公信力,从而凝聚公益保护共识和合力,推动公益诉讼问题更好更快解决。
  (章琪 江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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