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春节和疫情防控期间社区矫正人员思想改造和安全稳定,1月中旬以来,蕲春县检察院对辖区部分司法所开展了春节前社区矫正工作专项检察,期间邀请人大代表及人民监督员3人参与漕河司法所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活动。
本次专项检察共深入4个司法所,抽查部分社区矫正对象到所在社区矫正场所接受点检,通过集中教育、查阅社区矫正工作台账及执行档案等形式,对社区矫正工作和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监督检察,重点对思想有波动的重点社区矫正对象单独谈话,进行心理疏导。
在对社区矫正对象最多、情况最复杂的漕河司法所的检察中,考虑到疫情防控形势不适合大规模聚集,该院采取抽检方式,共抽取11名社区矫正对象来所报到,一一核验身份,经点检,9人按时报到,2人迟到,会后已赶到并说明理由,无脱管、漏管。
每到一处社区矫正场所,该院第三检察部负责人袁国斌、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办负责人何佩分别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教育训话。要求社区矫正对象遵纪守法,服从监管,春节期间走亲访友,要做好个人疫情防护,遵守社区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同时还要注意交通安全,严禁喝酒驾车,切不可重新违法犯罪。
人民监督员张西凯、詹钧铭也劝诫矫正对象:“社区矫正不是单方面的监管,也不是单方面的帮教,希望社区矫正人员加强接受矫正的自觉性,在社区矫正期间加强学习,对犯过的错误能有深刻的认识并吸取教训,同时还要加强自我管理,在春节期间特别是疫情形势严峻的背景下,严格遵守社区矫正机构的管理规定,不能不假外出。”
人大代表董桂芳作为教师界代表,为她遇到的因法律意识淡薄而涉罪的问题家庭深感痛心,“家长对学生、对家庭的影响是举足轻重的,家长要带头守法崇德,对孩子言传身教。在大数据时代,一切都有迹可循,投机取巧是不可行的。”她还表示,普法工作意义重大且任重道远,感谢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在普法方面作出的努力,也希望县检察院和县司法局进一步加大“法治进校园”力度,挽救更多游走在法律边缘的未成年人。
社区矫正对象潘某是一名留蕲工作的外地户籍社区矫正人员,在了解到他急切渴望赴外省与家人春节团聚,但无正当理由不得离蕲而情绪激动后,检察官向他耐心解释了社区矫正请销假制度规定以及当前疫情形势和疫情防控政策要求,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他平复心情,“我现在已经理解社区矫正相关规定了,虽然我真的很想和家人过年团聚,但我要为自己的错误承担责任,我会遵守法律规定,平稳通过缓刑考验期。”
专项检察后,县检察院针对春节期间社区矫正日常监管工作存在的漏洞及疫情防控方面部署安排不完善的地方向县司法局社矫办提出了检察建议。此次专项检察活动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既提高了社区矫正对象守法服管意识,又强化了安全防范措施,同时还让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以亲历性感受到司法温度和力度。
(黄刘肖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