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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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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法院开庭审理吴某某等6人非法捕捞案
2022-01-24 21:49:56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近日,洪湖法院生态环境保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吴某某等6人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公诉机关指控,2020年11月至2021年1月,被告人吴某某等5人驾驶快艇多次在属于禁渔区的长江水域洪湖段进行电捕鱼,并将鱼获销售至被告人陈某某经营的位于湖南省岳阳市的水产品门店,获利共计3万余元,陈某某明知是非法捕捞鱼获而进行收购再次销售获利1万余元,应当分别以非法捕捞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吴某某等6人的刑事责任。同时,吴某某等5人非法捕捞造成的渔业生态资源损失133200元,需承担相应的生态环境修复费用。
  吴某某等6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没有异议,且签字具结,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
  该案将择期宣判。
  (吴学星 杨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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