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舅舅家生活得还习惯吗?”“放寒假了,这次期末考试考的怎么样?”1月18日,建始县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专程来到了花坪镇天鹅村被救助对象小明(化名)的家中进行回访,确认司法救助资金使用情况,了解其在舅舅家的生活情况及学习情况。
2020年1月,小明因一起刑事案件变成了孤儿,父亲因为刑事案件身亡,母亲入狱,12岁的小明突然失去了父母的庇护,生活也陷入困难。建始县检察院检察官了解相关情况后,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小明申请到了四万元救助金。同时指定小明的舅舅李某夫妇作为其监护人,并持续关注着小明的学习和生活情况。考虑到基层司法救助金额有限以及李某家还有两个需供养的学生,检察官依法向上级检察机关申请联动救助,成功为小明又申请到两万元司法救助金。
回访当天,检察官来到当地村委会,和村委会干部座谈沟通,详细了解小明的家庭生活情况,要求村委会对司法救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小明的司法救助金用于其学习和生活所需。
随后来到小明舅舅家完善相关手续,热情的舅妈端来了橘子和瓜子,舅舅忙着为每个人泡上了一杯热茶,大家围着火炉坐在一起,小明也安静的坐在舅母旁边,共同谈论着小明的生活学习情况。
“有了检察院的帮助,孩子上学生活都没有什么问题,我们把她当做自己的女儿待,她有什么事也愿意和我们说。”舅舅对检察官说道,并告诉小明要学会感恩,记住帮助过自己的人。
“看到小明能在这么温馨和睦的家庭环境中成长,我们也放心了。”检察官感慨道并嘱咐小明好好学习。
近年来,建始县检察院始终秉承司法为民理念,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坚持“应救即救、应救尽救”原则,建立常态化回访机制,持续关注救助对象的生活实际,用心用情将司法救助落到实处,让被救助人真真切切感受到司法温度。
(宋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