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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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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区检察院:听证会公开又公正,远程视频高效又便民
2022-01-04 21:03:37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近日,荆州区检察院对一起拟作不起诉处理的故意伤害案进行公开听证,同时充分发挥智慧助检作用,采取远程视频方式释法说理。
  经审查,2021年9月22日,犯罪嫌疑人姜某某发现被害人经常在晚上通过微信给其妻子发骚扰信息,便于次日8时许,来到被害人单位找到被害人,用拳头殴打被害人的上身及头部,致被害人受伤。经鉴定,被害人的损伤程度为一处轻伤二级、三处轻微伤。案发后,犯罪嫌疑人姜某某与被害人达成和解,赔偿了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
  承办检察官受理该案后,了解到犯罪嫌疑人姜某某系浙江省某小微企业法定代表人,时值疫情期间,犯罪嫌疑人正在当地管理企业生产,出行不便。为贯彻司法为民宗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承办检察官主动作为,先是与当地检察机关沟通联系,后积极探索跨地区远程视频提讯、视频会见、文书邮寄送达等方式,依法完成了讯问等办案工作。
  在召开的公开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出示了犯罪嫌疑人姜某某出具的认罪悔过书,犯罪嫌疑人委托到场的亲属也转达了其对自己过激行为的自责。承办检察官认为,犯罪嫌疑人姜某某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其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认罪认罚、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等从轻处罚情节,综合考虑发案原因及犯罪嫌疑人的认罪表现,为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政策,积极化解矛盾、延伸办案效果,建议对姜某某作不起诉处理。3名听证员在充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不起诉意见。
  听证会结束后,承办检察官与值班律师通过远程视频的方式,与犯罪嫌疑人姜某某进行了视频连线。承办检察官针对案件证据、事实向嫌疑人再次核实,向其阐释法律适用问题,并在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落实工作。活动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保证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据悉,下一步,荆州区检察院将根据已经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证据,结合听证评议意见,依法作出处理决定,案件处理结果将另行通知。
  (张锦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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