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崇阳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丁南山带领该院未检部门干警走进崇阳县第三小学,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
活动伊始,崇阳县第三小学校长汪亚雄代表县教育局向崇阳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丁南山颁发了聘书,聘请丁南山副检察长为第三小学的“法治副校长”。
“崇阳县第三小学学习环境好、师资力量强,如今作为你们学校的法治副校长,我感到非常荣幸,同时也有着一份深深的责任。”丁南山副检察长感慨道,他为学生们送上亲切寄语,并表示崇阳县检察院将立足检察职能,全力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随后,未检检察官吕杰围绕“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年龄”、“不良行为与严重不良行为”、“校园欺凌”、“防性侵犯罪”四个方面展开讲座。并结合真实案例,以案释法,现场分析,让学生们充分理解和预防各类侵害。
吕杰检察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以“你是谁?你又是谁家的孩子?”开场提问的方式,告诉学生们他们是祖国的希望,中华民族的未来。所以国家先后制定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旨在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保护少年儿童安全、健康成长。
他解读了12岁、14岁和16岁3个特殊的刑事责任年龄,进而告诉学生们权利是有边界的。其次用专业的法律语言讲解不良行为与严重不良行为所涉及的罪名,并告诫大家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防微杜渐、远离犯罪。在防校园欺凌教育环节,他教会学生们要有“生命最可贵”的理念和“冷静、观察、求助”的措施。在防性侵教育环节,他重点讲述了什么是身体的隐私部位、什么是性侵害、如何预防性侵害以及万一遇到性侵害应该怎么办。
讲座上,吕杰检察官还向全校的领导、老师介绍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未保法》规定的学校老师、领导的法律责任义务。
讲座结束后,崇阳县检察院向崇阳三小赠送了普法绘本《我们的身体不容侵犯》,该校政教副主任程秀球代表学校接受赠予。
下一步,崇阳县检察院将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联合学校、家长、相关职能部门,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洪瑞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