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鄂州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市第四中学法治副校长陶佳咏一行到鄂州市第四中学督导检查校园安全防范工作。
陶佳咏副检察长全面了解了学校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学校关于“一号检察建议”、从业限制制度以及强制报告制度的落实情况,并就学校在校园安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了意见建议。
陶佳咏实地查看了校园门卫、监控室、教学楼、配电房、消防设施等地的安全情况,并对校园周边环境进了检查。
陶佳咏强调,校园安全事关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及其家庭幸福,学校要不断强化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不断强化师德师风建设,高度关注在校学生的心理健康问题,坚决防止性侵害、校园欺凌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检察机关将继续加强与学校的沟通、配合,推动检校共建活动向纵深开展,助力营造和谐安全校园环境。
据悉,鄂州市检察院将贯彻落实全市校园安全专项整顿会议精神,不断提高法治副校长履职意识,努力创新法治副校长工作模式,切实增强“法治进校园”活动实效,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优质的司法保障。
(高劼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