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滋市人民检察院:优化营商出实招 社矫对象不再为“请假难”发愁
2021-10-21 20:14:16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魏主任,你们和司法局共同签订的《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管理机制》中关于经营外出的规定,极大地方便了我们这批作为经营者的社区矫正对象,真是太感谢了!”近日,松滋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魏开兵接到了这样一个电话。
来电的是社区矫正对象王某,王某系一家二级钢结构建筑资质企业的董事长,该企业是一家专业设计、制造、安装钢结构的建筑企业,业务遍及湖北、浙江、江西、湖南等省市。2017年,王某因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第三检察部在对“涉营商”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经营情况进行走访检察监督时,王某反映“请假难”“准假不及时”是他们这类人员从事经营的困难之一。如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将专项活动落到实处?第三检察部迅速与司法局沟通,协商制定了《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管理机制》,特别是对涉企社矫对象外出简化了申请流程和审批程序。这也才有了上面王某的来电。
“感谢检察机关为我们外出提供便利,这样大大减少了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以后我会严格执行社区矫正规定,坚持依法依规经营,同时在不妨碍企业生产、安全的情况下,愿意伸出帮扶的手,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就业岗位。”
据悉,下一步,该院将继续会同市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了解涉企社区矫正对象的司法诉求,搭建社区矫正对象和企业之间的桥梁,让社区矫正对象更好地融入社会、回馈社会,为社会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张相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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