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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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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国卿同志任松滋市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
2021-10-20 20:07:55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10月19日上午,松滋市召开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任命姚国卿同志为松滋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决定其为代理院长。

 
  会上,姚国卿同志向大会作供职报告。他表示,面对新岗位、新环境,深感责任重大,将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努力做到:求真务实,公平公正司法为民;严格要求,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依靠领导,强化意识接受监督;勤奋学习,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维护团结,加强班子带好队伍。
  松滋市人大常委会经过表决,全票通过了姚国卿同志的任职议案。在与会人员的共同见证下,姚国卿同志进行了庄严的宪法宣誓。
  邹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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