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20 20:01:02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10月19日上午,从松滋市人大常委会得到消息,松滋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任命谭春霖同志为松滋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决定其为代理检察长。
依照程序,谭春霖同志向大会作供职报告。他表示——
不忘初心使命,坚定理想信念。做到党委中心工作部署到哪里,检察重心就调整到哪里,社会稳定风险出现在哪里,检察触角就延伸到哪里,全方位维护社会稳定,全力促进高质量发展。
强化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作为。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服务好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积极推进平安松滋建设。深入开展诉讼监督,防止司法不公,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主动接受监督,提升工作质效。把人民满意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化检务公开,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作。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监督之下。树牢规矩意识,带头廉洁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带头转变作风。压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坚决防止司法腐败。一定不辜负组织、领导和同志们的希望,带领全体检察干警恪尽职守,把松滋检察工作推向一个新的发展水平,向组织和松滋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松滋市人大常委会经过表决,全票通过了谭春霖同志的任职议案。在与会人员的共同见证下,谭春霖同志与其他任职领导一起进行了庄严的宪法宣誓。
(史晓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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