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咸安区检察院:公开听证让一起行政争议案件实质性化解
2021-08-31 18:58:23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感谢大家对我的关心,我愿意缴纳罚款,今后我一定提升法律意识。”8月26日,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行政处罚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被处罚人咸宁市某经营部法定代表人当场表示同意接受调解。
咸宁市某百货经营部利用讲座的方式对经营的保健品进行虚假宣传,咸宁市咸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经营部作出 3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要求该百货经营部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内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的,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因百货经营部没有按照行政处决定书规定的期限缴纳罚款,该局发出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要求该经营部在收到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缴纳罚款3万元,因预期未缴纳罚款,依法加处罚款3万元。经营部仍未按照规定缴纳罚款,于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裁定准予强制执行。
今年8月20日,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受理该案件。在对案件执行活动监督过程中,承办检察官查阅相关案卷资料,多次向有关部门以及案件双方当事人了解案件情况。针对该百货经营部提出要求对行政处罚罚款3万元和加处罚款3万元予以减免的诉求,决定通过举行听证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进行释法说理,弥合分歧,促进行政争议案件的实质性化解。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人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重点围绕经营部提出的两个诉求进行介绍。双方当事人围绕着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陈述了各自的意见。受邀请的3位听证员分别就案情和此次听证会需要化解的行政争议充分发表了意见,一致认为经营部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规定,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对其处以3万元的罚款于法有据,不宜再予以减免。对于3万元加处的罚款,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考虑到其现在经济困难,可以予以减免。经营部当场表示愿意缴纳3万元罚款,对3万元加处罚款同意予以免除表示感谢,并以后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
该院通过公开听证,促进行政争议的化解,是践行“为民办实事”的司法理念,落实张军检察长“把化解纠纷、矛盾做到极致”重要精神的举措,通过行政争议的化解,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
(周青 吴倩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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