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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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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罪认罚后又上诉 武穴检察抗诉
2021-08-25 19:08:45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近日,武穴市检察院对一起认罪认罚后提出上诉的案件提起抗诉,一审判决被告人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审改判被告人有期徒刑两年九个月,并处罚金。
2008年至2019年间戴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多次从事介绍、容留妇女卖淫活动。戴某的行为已触犯法律,应当以容留、介绍卖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审查起诉阶段,案件承办人明确告知被告人戴某认罪认罚的法律后果,戴某对犯罪事实、涉嫌罪名无异议且认可武穴市检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议,并在值班律师见证下自愿签署《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告知书》《认罪认罚具结书》。
2021年3月在一审庭审阶段,戴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当庭自愿认罪认罚,武穴市法院依据戴某自愿认罪认罚的态度采取检察院量刑建议,给予戴某从宽处罚,以容留、介绍卖淫罪判处戴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违法所得人民币4万元由扣押机关予以没收,上交国库。
一审判决后,在该案证据、事实、情节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戴某以原判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武穴市检察院认为,在该案中被告人戴某以认罪认罚换取较轻处罚,并想利用“上诉不加刑”原则提出上诉,对原判事实、量刑均提出异议,反映其并非真心认罪,其上诉违背认罚承诺,故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不再适用,据此导致一审判决中对被告人戴某量刑不当。
为维护司法公正,准确惩治犯罪,并彰显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司法权威,武穴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出抗诉,黄冈市检察院支持抗诉,二审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市检察院的支持抗诉意见,依法改判戴某某犯容留、介绍卖淫罪有期徒刑两年九个月,并处罚金,没收4万元违法所得上交国库。此次判决比原判决加重三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设置初衷在于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倡导被告人自愿认罪,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升诉讼质量和效率,并据此对被告人从宽处罚。对于无正当理由的上诉,检察机关坚决抗诉,确保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得以正确实施,有力地捍卫了法律的尊严,切实维护了司法公正。
张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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