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26 17:25:44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由大冶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刘某某、胡某假冒注册商标罪案日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刘某某、胡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和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这也是今年该院起诉的第六起侵犯知识产权案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
“我们以执法办案为核心、以全面保护为目标、以专业化办案模式,始终保持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高压态势。”该院第二检察部主任袁龙说。
针对当地知识产权案件侵权行业相对集中的特点,大冶市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创新刑事、民事、行政“三检合一”和惩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五职融合”办案模式,成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犯罪办案组,协调推进完善知识产权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会同市场监管、公安机关共同研究制定《侵犯知识产权案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证据指引》。与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开展类案专题研讨,统一证据标准,对符合条件案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实现知识产权保护效果最大化,多措并举打出一套知识产权保护“组合拳”
2019年,后某某等8人组成制假团伙,在河北涿州、山东青州等地租用场地,生产假冒“牛栏山”等驰名商标品牌白酒五千余件对外销售。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大冶市检察院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办案组检察官及时介入侦査,与公安机关办案民警远程连线,就公安机关查扣制假设备、包装材料、造假基酒提出检察意见,及时固定案件相关物证;而后,在部分犯罪嫌疑人不认罪情况下,引导侦查机关调取相关电子证据,从而查明相关案件事实。
今年二月,法院在审理中采纳检察机关建议,以假冒注册商标罪,依法判处后某某等8名被告人一年六个月至三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等刑罚。同时判令8名被告人赔偿销售价款三倍赔偿款,并支付运输、储存、处置案涉造假基酒费用,在媒体公开发表赔礼道歉声明。
在依法打击犯罪的同时,检察官们还主动走进相关企业,结合侵犯知识产权所涉罪名和相关典型案例进行剖析,全面细致地分析企业在保护知识产权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风险及存在的漏洞,并提出了有较强实用性和针对性的法律建议,提高企业知识产权风险防控能力和员工的法治意识。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保护先进生产力,检察机关靠前服务,为我们创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希望检察机关为企业发展继续提供更多帮助。”劲牌有限公司知识产权部部长杨国富说。
据统计,去年以来,大冶市检察院共批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嫌疑人18人,提起公诉29人,法院已作出有罪判决 27人,为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彭小陛 杨运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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