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口办业务竟揪出网上逃犯,这不是电影,而是发生在崇阳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综合窗口的真实一幕!

“您好!我们需要核查一下您的违章信息,请稍等一会儿……”1月22日上午9时20分许,崇阳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综合窗口前,一名群众行色匆匆上前请求处理交通违章,工作人员像往常一样热情接待,熟练操作系统。然而,在身份信息核查环节,系统弹窗提示该男子身份信息与网上在逃人员信息高度吻合,一场不动声色的抓捕行动就此悄然展开。
面对突发情况,窗口工作人员沉着冷静,既未暴露警觉迹象引发当事人恐慌,也未放松警惕给其逃脱可乘之机。为稳妥控制现场局面,工作人员第一时间通过隐蔽方式联系值班民警,随后以“违章信息需进一步细化审核”为由,从容引导当事人前往后台办公室配合“核查”,有效稳定了当事人情绪,成功规避了现场冲突及人员逃脱风险,为后续抓捕赢得关键时间。
与此同时,工作人员迅速与县局治安管理大队实时对接,同步通报情况、部署现场管控措施。9时40分许,治安管理大队民警火速抵达现场,在确认当事人身份无误后,依法将其当场控制并带回大队作进一步调查处理。整个处置过程快速、果断、安静,政务服务中心秩序如常,未受任何影响。
经查,谢某某因涉嫌组织卖淫罪,已被浙江宁波警方列为网上在逃人员。目前,犯罪嫌疑人谢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移交工作正在进行中。
此次事件的成功处置,是崇阳公安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窗口服务规范化、专业化水平的一个生动缩影,更是公安机关坚持“服务与安全并重”“练兵与实战结合”理念的实战检验,充分展现了窗口工作人员过硬的业务能力、强烈的责任意识和敏锐的实战警觉性,也体现了崇阳公安各警种之间高效联动、快速反应的作战能力。
警方郑重提醒: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涉案在逃人员切勿心存侥幸、铤而走险,畏罪潜逃、东躲西藏终究难逃法律的严厉制裁。“自投罗网”不等于主动自首,违法犯罪后,唯有认清形势、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罪行,才有可能争取宽大处理。
(陈昭、魏圆、林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