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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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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警方:运用大数据比对 抓获硕鼠又退赃
2022-01-24 21:35:12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太感谢公安民警了,不仅破了入室盗窃案,还帮我们追赃挽损,解决了我们的烦心事。”近日,施某将一面印有“破案神速、执法为民”字样的锦旗送到洪湖市公安局曹市派出所时,对所长程磊说的一席充满感激之情的话语。
  2021年8月26日19时许,该所接到辖区某村民施某的报警电话:“我家被盗了!”接警后,民警曾壮带领辅警立即赶赴案发地。经仔细勘查,未发现现场遗留的蛛丝马迹,也未发现门窗被撬痕迹。正当民辅警一筹莫展之际,施某告诉民警其家中大厅内的桌子上有一个摄像探头,可以通过手机进行回放。
  民警遂一帧一帧的回看监控视频,当监控画面回放到当日15时42分时,曾壮和施某欣喜的看到一名年轻“男子”从二楼来到一楼大厅。因监控角度正好对着楼梯,嫌疑人被拍了个正着,他上穿白色短袖、下着黑色牛仔裤,戴黑色手套。该男子走了几步发现监控后,立即用手遮住脸部,从后门逃离。
  民警将此段视频保存作证据后带回所内,并对被害人施某进行了询问,得知施某放置在二楼卧室衣柜抽屉里黑色皮包内的1枚铂金钻石戒指、1枚黄金戒指、1对黄金耳环、1对儿童圆形银手镯、1对扁圆形成人女士银手镯被盗走,经济损失约7000余元。
  在精心截取嫌疑人面部截图后,民警曾壮通过公安大数据比对出相似度极高的一名叫彭某(男,36岁,仙桃市张沟镇人)的男子,并查明彭某于2014年9月因盗窃罪被仙桃市人民法院判处刑期六个月。
  2021年9月1日,该所将犯罪嫌疑人彭某列为网上逃犯进行通缉。10月4日1时许,彭某在广西省崇左市大新县桃城镇“触网”。得知此信息后,民警立即赶赴桃城镇。因路途遥远,又正值国庆长假期间,民警多次转辗后,于10月7日将网上逃犯彭某依法押解回洪湖市公安局办案中心审讯。
  据彭某交代,2021年8月26日15时许,其从仙桃市张沟镇乘车窜至洪湖市曹市镇某村,通过攀爬窗户入室进入被害人施某家中,将施某放置在二楼卧室衣柜抽屉里黑色皮包内的钻石戒指和黄金耳环等物品盗走。
  在返回仙桃途中,途经峰口镇白庙大桥时,看见电线杆上有张贴“高价回收金银首饰”的广告后,彭某拨打电话与另一男子在峰口镇街道见面后将盗窃得来的金银首饰卖掉,获赃款4000余元人民币后挥霍一空。经权威部门鉴定,被盗物品的价值为6431元。 
  2022年1月5日,在该所民警宣传劝导下,犯罪嫌疑人彭某的家属来到曹市派出所,主动要求对被害人施某家被盗的金银首饰退赃6450元。
  目前,案件已由检察机关移送起诉,审判机关将开庭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审判。
  (吴道敏 黄辉 余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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