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建立“指标长”工作机制 持续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2023-10-26 11:53:33 来源: 点击: 0
去年以来,咸宁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聚焦群众安全感调查测评“一感一度一率一评价”四项指标,创新实行“指标长”工作机制,全面压实了主体责任,广泛收集了民情民意,高效解决了群众诉求,推动群众安全感测评突出问题源头治理,持续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取得了初步成效。今年上半年,咸宁市在全省群众安全感调查测评中,4项指标均排名全省前三。
一、突出三级联动,全覆盖压实责任。建立了咸宁市群众安全感测评“指标长”工作机制,压实各方主体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一是纵向上设立三级“指标长”。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群众安全感测评四项指标进行了细化分解,分为4个一级指标和25个二级指标,每项指标依次设立市、县、乡三级“指标长”,分别由各级党委政法委书记(政法委员)和法检公司“四长”担任,并明确各项指标的工作措施。二是横向上建立三张“任务单”。依照法定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分别建立党政部门、政法单位、职能部门三张“任务单”,明确平安建设成员单位社会治安“大整治”、矛盾纠纷“大排查”、社会风险“大防范”、基层基础“大夯实”、纪律作风“大转变”、平安建设“大宣传”等6个方面20项重点任务,推动齐抓共管、源头治理。三是闭环上确立三个“指挥棒”。突出实绩导向,将省、市群众安全感测评作为平安建设考评、干部选拔任用、日常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建立突出问题检查、反馈、整改、落实的闭环管理机制,每月一督办、每季一通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查漏补缺、督促整改,确保工作落实落地见成效。去年以来,共约谈提醒乡镇(街道)党委书记20人、免职1人。
二、畅通三个渠道,全方位聚焦民意。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主动征求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全方位了解社情民意,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短板和突出问题。一是打造综治中心主阵地。制定了《咸宁市市、县、乡、村四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和实体化运行工作指引》及《参考图册》,采取多轮次现场观摩、实地拉练等形式,推进综治中心实现“一窗口受理、一体化运行、一站式服务、一揽子解决”,让群众办事和说事都“只进一门、只跑一次”。去年以来,全市各级综治中心共接待群众68.3万人次,处置群众诉求4.9万起。二是组织政法干警主动访。创新开展“平安咸宁全域提升”实践活动,成立了6个县级工作团、70个镇级工作队和1071个村级工作组,市、县、乡三级“指标长”带头,全市8412名政法干警常态化进村入企,聚焦“四必访、四必问、四必宣、四解决”,畅通群众反映困难问题的渠道,广泛收集群众的意见建议。去年以来,累计走访困难群众9788户,走访重点人员6831人,收集意见建议2724条,解决实际问题2516个。三是用好线上平台主渠道。扎实开展“政法单位政法干警群众评”活动,开发“咸评政法”小程序,优化线上平台操作流程,打通了与政务服务12345平台对接流转,建立了问题线索推送、分派、审核、反馈机制,实现群众反映问题线索“一揽子”受理、“全流程”跟踪。去年以来,全市参与线上评议66万人次,收集问题线索524条。
三、落实三方评查,全链条解决问题。针对群众反映的矛盾诉求和问题线索,实行清单化管理和动态整改销号,逐级实行评查审议,推动以评促改、以改促优。一是分级分类核查。市委政法委成立“双评办”,安排专人每月对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线索进行分级分类,结合政法单位职责职能进行分类甄别,同时按照一般、重大、特殊三个等次分派市县两级政法单位进行核查。去年以来,共分级核查涉法问题线索583条,查实45条,办结45条。二是党政集中督查。将群众反映的重大、特殊问题线索纳入市委、市政府集中督查范畴,市委政法委联合市委督查室组织专班,每季度对各县市区重大、特殊问题线索核查处置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问题线索核查处置情况进行评议,倒逼实际成效。截至目前,各类问题线索办理群众满意率达87.8%。三是电话回访抽查。市委政法委不定期组织市直政法单位对各地已办结的问题线索,通过电话回访当事人的形式进行抽查,并形成《回访情况分析报告》,对处置不及时、不到位、群众不满意的进行督办问效。去年以来,共计对2880名群众进行电话回访,提醒谈话6人,批评教育2人。
(周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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