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詹鹏宇
咸宁市税务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推进“精确执法”为抓手,着力推进智能化税务执法建设,努力强化与公检法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全面提升税收执法质量和效能,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到实处。
一、学讲话,学意见,执法服务融合融通
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主题党日、青年理论学习、业务集成融平台为载体,强化理论学习,促进担当作为。
严把关口,加强流程化监管。强化事前法制把关。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127件,提前介入疑难涉税案件15次,对调查取证、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提出意见和建议,助力案件办理提质增效。强化事中执法规范。利用电子税务局积极推动税务执法文书电子送达,有效解决涉税案件审理中的“送达难”“送达不规范”等问题,2022年,共计电子送达文书3899份。严格执行《咸宁市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指引》,进一步推动执法仪容、执法行为、执法用语规范。发挥事后“回头看”作用。公示各类税务执法信息7943条,按月开展问题通报,定期开展执法责任制检查,加强内外监督。
以数治税,加强智能化服务。依托大数据集成平台和减免税监控分析指标,及时锁定税收优惠政策适用对象,针对性开展政策宣传和辅导,助力各项减税降费优惠政策在咸宁精准落地。增量房与存量房交易、纳税、缴费、登记实现全程网办,纳税人通过“鄂汇办”完成线上交易3535笔,实现“交房即办证”。推进“全电发票”受票扩围试点,2177户纳税人接收6233份全电发票7.16亿元。持续推广上线应用新版“楚税通”,企业和自然人131项涉税费业务掌上办理,实现税费业务可办、可查、可约,智能化、立体化提升办税缴费体验感。
首违不罚,彰显人性化执法。推行“首违不罚”智能化改革,通过在办税服务厅张贴宣传海报、税企微信群发布政策解读等多种渠道,加强宣传辅导;通过站考政策落实工作例会、强化一线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等方式,明确执法依据、操作流程。2022年以来,全市税务系统共计落实首违不罚2800余笔,为纳税人减负50余万元。在“不罚”的同事,细心地为纳税人缴费人讲解相关税收政策,既让纳税人缴费人更加了解税收政策,增强了诚信纳税意识,也让税收执法更有“人情味”。
二、讲原则,有温度,执法尺度宽严相济
精确区分一般涉税违法与涉税犯罪的界限,依法处理涉税案件,做到罚当其责、宽严相济。
税警常态协作,打击违法更有力。以税警联合季度会议、互派联络员、联合办案等方式,加强税务稽查部门和公安经侦部门的联系,搭建共同分析处置涉税违法案件的机制和平台。充分运用关键信息互通共享和税警双方联合取证等手段,2022年圆满完成农产品虚开团伙案、省局自选虚开团伙案,等多批次专案,共同查办虚开发票企业9户,定性虚开发票1744份,金额1.79亿元,税额1472.75万元,刑拘犯罪嫌疑人10人,严厉打击虚开发票违法犯罪行为,积极维护公平公正税收法治环境。
信用风险联动,分类应对更从容。建立健全以“信用+风险”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行纳税人动态信用等级分类和智能化风险监管,依照动态信用模型评分划档,综合事前、事中、事后风险模型计算风险级别,最终输出红、黄、蓝三级风险预警并推送风险任务,做到“无风险不打扰、有违法要追究”。2022年累计推送各类风险任务6873户次,风险完成率100%,风险识别命中率84%,对5户“金种子”企业采取提示提醒方式应对,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
合规调查辅导,税收执法更柔性。联合检察院、工商联对部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涉案受票企业,开展企业合规社会调查和纳税辅导,既给涉案企业以深刻警醒和教育,防范今后可能再发生违法犯罪,也给相关企业合规经营提供样板和借鉴。对5户确有真实业务交易的涉案企业,制发整改建议书,督促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完善企业经营管理制度、及时改正税收违法行为,争取行政及司法宽缓处理。
三、精心谋,用心干,税收共治纵深推进
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优化营商环境 建立税收共治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推动形成“联而有力、合而有为”的联动共治效应。
重行动,增强监管“腕力”。市税务局和市中院加强部门联动,建立税收共治协作工作机制,明确共治原则、共治机制、共治职责和共治事项,确定联络人和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总结交流涉税司法案件执行中的税款入库事宜,依法保障税务机关职责行使。
抓联动,提升监管“能力”。介入破产程序,法院指导破产管理人将企业破产受理情况告知税务机关,破产管理人向税务机关申报破产企业所欠税款,依法保障税务机关追缴欠税职责行使,保障了欠税归仓。聚焦司法拍卖,加强税务与法院司法拍卖信息传递,从不动产拍卖、变卖价款中扣缴应纳税款,有效解决了拍卖不动产中的税款流失。关注债务案件,对民间借贷(含职业放贷人所提起的诉讼)纠纷案件利息收入相关税费的征收进行协作管控,进一步堵塞了征管漏洞。
强互动,显现监管“合力”。司法机关定期向税务部门提供企业破产清算、财产转移、利息给付、财产拍卖(变卖)等信息,确保税务机关及时掌握涉税信息。税务部门及时向司法机关反馈司法拍卖所涉及的政策、税种、金额等信息,为依法征税奠定基础。合作以来,全市各级法院共向税务部门传递企业破产信息15户,累计追缴税款8285万元。
四、夯基础,提能力,法治素养再上台阶
紧密结合税收工作实际,以依法治税为主线,以提高税务干部法治意识和执法水平为目标,积极部署和落实法治税务素质提升计划。
加强执法资格管理,提升执法人员素养。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岗位人员清理,无执法资格人员一律不得安排在执法岗位。加强新入职公务员执法资格考试培训教育,定期组织模拟测试、集中学习等,组织做好执法资格考试,全市税务系统执法资格考试连续多年全员通过,2022年平均分全省名列前茅。
坚持领导带头学法,提升干部法治能力。每年拟定学法计划,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党委书记带头讲法治课,定期组织开展法治专题讲座。充分运用无纸化学法及考试平台、学习强国、学习兴税等平台,督促税务干部进行网上学法。精心组织税务干部参加网上在线学法用法和考试,通过率和优秀率均达100%。
推动公职律师建设,打造专业法治队伍。加强公职律师团队建设,县(市、区)税务局公职律师覆盖率超过50%。成立公职律师办公室,设立“公职律师涉税争议调解中心”,发挥公职律师在税法宣讲、事实判断、程序规范、法律适用等方面的专业优势,开展税收普法、政策咨询50余场次,帮助基层解决“疑难杂症”100余次,化解涉税争议10余次。目前,全市系统共有公职律师13人,县(市、区)税务局公职律师覆盖率超过50%。
(作者系国家税务总局咸宁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