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司法局推行“四坚持”强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2020-10-14 22:55:42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今年以来面对新冠肺炎疫情,黄冈市司法局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中找准定位、主动作为,围绕行政执法更规范、政府治理更高效、营商环境更优化的目标,着力推行“四坚持”强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市依法行政水平有效提高,法治政府建设行稳致远。
一、坚持强领导促规范
为切实提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加快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黄冈落地生根,该局审时度势、借势发力,在全市营造了共促依法行政的浓厚氛围。一是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行政执法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5月18日,在召开的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市委书记充分肯定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在疫情防控中依法履职,敢打“硬仗” 的“实战”状态。强调行政执法是法律实施的重要环节,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政府的公信力、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都具有十分重要意义,要求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二是主动把行政执法成效摆在法治政府建设突出位置。今年是实现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目标的关键一年, 市委副书记、市长,分管副市长多次调研全市法治政府建设。针对薄弱环节,强调行政执法成效是衡量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最直观、最普遍、最可信的标尺。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在全市印发了《2020年度黄冈市法治政府建设“补短板、强弱项”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办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审议意见工作方案》,市直32家执法部门全部被列入整改责任单位。截至目前,全市各县(市、区)均成立了由县(市、区)主要领导任组长,司法行政和各行政执法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三项制度推进实施,各行政执法部门“三项制度”方案制定率达100%。三是积极回应人大代表关切和人民群众关心。利用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工作法律性、政策性、时效性强的特点,受市政府委托,市司法局向市人大常委会全体会议报告了全市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情况,有力促进各部门高标准、严要求对照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抓好推进落实。依托市政协“协商在一线”议事平台,组织开展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协商在一线”活动,有效拓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知晓领域,共收集意见、建议10余条。
二、坚持抓示范促规范
在深化执法监督,整体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过程中,该局牢固树立精品意识,加强分类指导,鼓励各地各部门大胆创新实践,不断充实“三项制度”的内涵。一是确定一个试点先进单位。税务部门是全国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先进单位,把市税务局开展的全系统推行“三项制度”培训会,同时作为其他执法机关的观摩会、学习会。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第二次会议上,围绕推行三项制度工作作典型发言,切实发挥了市税务局在行政执法领域的示范带头作用。二是坚持强化自身带头示范。市司法局作为牵头责任部门,负责统筹推进全市行政执法工作,对此,要求率先抓好自身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细化完善本局“三项制度”的制定。目前,已建立健全有关工作制度,印发了《黄冈市司法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实施方案》《重大行政案件审查委员会工作规则》,组建了专项审查委员会和公职律师顾问团队,明确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查程序要求,配套使用了《黄冈市司法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意见表》,明确从行政执法机关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等10个方面作出审核意见,并分批次配置了执法记录设备,成功打造了司法行政系统落实“三项制度”的工作范本。三是发掘各地各部门经验做法。例如,市邮政管理局与市烟草专卖局联合发文,建立寄递渠道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市审计局在“三项制度”基础上配合制发《业务行为规范(试行)》《审计项目质量管理制度》等制度,规范计划立项至审计执法结果公开全过程;团风县开展县直执法机关落实“三项制度”清单制排查,对制度不健全、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开展个别走访、书面反馈等形式的“定制服务”等,全市执法监督工作呈现出竞进提质、优化提升的良好态势。
三、坚持摆问题促规范
当前,该市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也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公开不彻底。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难点在于对行政执法结果的公开,有些部门对结果的公示思想上有顾虑,在落实上有选择、不彻底。二是审核不到位。从执法行为看,审核主要在行政处罚案件,行政许可、行政强制审核的并不多;从案卷审查质量看,部门专审人员缺乏、能力偏弱,基层更为严重;且法律顾问在审核中的作用发挥也不够明显。三是制度不匹配。特别是执法职能划转或有重大调整的,以及执法队伍重建的部分单位,在机构改革过程中执法权限梳理滞后,与全面推进三项制度衔接不紧密,不能适应疫后行政执法的需要。四是信息化滞后。市直执法部门行政执法装备不能及时更新,甚至没有配备,特别是在推行音像记录中,造成一定财政负担;执法信息化平台应用不够,信息在部门间交互共享率低。对此,该局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从提高思想认识、抓住关键环节、加强信息化建设、强化工作保障四个方面,明确了全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17项具体工作任务,制发并要求各执法部门填报三个清单,即:《黄冈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试行)》《黄冈市行政中覅公示事项清单(试行)》《黄冈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事项清单(试行)》,有效督促了各行政执法部门“三项制度”落到实处。
四、坚持重纠错促规范
依法纠错是促进依法行政的有力手段。为让行政复议长出“牙齿”,倒逼依法行政,该局在行政复议工作中做到铁面无私,敢于亮剑,坚决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一是确保依法公平公正作出裁决。坚持以“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为主线,着力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对内建立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制度、案件办理工作流程,对案件受理、审查、听证、调解、作出决定、决定文书制作及决定履行等进行全面规范,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对外规范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材料和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答辩材料,让行政复议的申请和答辩工作更加高效,为案件公平高效办理提供外部保障。二是坚持推行“市长审案”制度。该市推行的“市长审案”制度已连续实施7年,期间共20位市长、副市长主持了32次行政复议案件案审会,共审理案件137件,案件决定履行率达100%,综合纠错率达42%。以案审会模式,集聚了多方力量,当场指出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切实让列席的被申请人红脸出汗,形成了对行政行为监督的高压态势。其他部门在参与旁听过程中,也起到了“办理一案、纠正一批、规范一片”的作用。三是积极发挥复议监督作用。严格案件审查标准,做到有疑必提,有错必纠,除明显违法或不当在复议决定中指出外,对个案发现的每一处执法不规范、不合理之处等瑕疵问题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执法机关指出并提出今后整改的建议和意见。强化重点领域监督,结合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需要,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复议案件的监督,加大对涉企行政复议案件的调解力度,做到既维护法律权威又为企业复工复产纾困解难,确保了法律效果、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朱晓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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