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10 18:07:13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文/县委政法委 汪建明
近年来,孝昌经济社会保持了增速加快,民生改善、县泰民安的良好局面。2011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73.1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83.5亿元,财政总收入5.44亿元,一般预算收入4亿元。五届县委、县政府立足孝昌发展实际,再举宏图,确立了在五年内实现“五个百亿跨越、两个早日翻番、一个明显进位”、建设“五个孝昌”(实力、开放、宜居、和谐、幸福)的战略目标。为实现孝昌的跨越发展,必须营造更加宽松的投资软环境,全县政法机关以奋发有为的工作姿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大局,主动作为,积极优化企业发展的“六大环境”,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一、着眼“零障碍”, 积极优化企业发展的司法环境。营造企业发展的司法环境就是要充分发挥司法职能,迅速解决企业发展中的涉诉纠纷,实现司法诉讼的受理、审判、执行和法律监督与服务的“零障碍”。一是提高司法诉讼的办案效率。坚持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尽量缩短办案周期和诉讼时限。探索民商事案件普通程序简化,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在节约司法资源,降低司法成本的同时,减少因诉讼周期长给企业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必要的损失。2011年,县法院审结各类商事案件822件,标的额2.62亿元,妥善处理破产、重组和改制案件11件,盘活资产1187万元,安置职工512人。二是加强对涉企案件执行。县法院以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活动为契机,切实加大涉企案件的执行力度,真正把生效裁判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面落到实处,努力化解涉企执行难问题。进一步加大了对影响企业生产、职工生活的案件执行力度,帮助企业解决燃眉之急。2011年,执结民商事案件237件,标的额3.65亿元,执结率同比提高32.7%。三是加强法律监督和服务。检察机关对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索贿受贿等阻碍企业发展的职务犯罪,坚决一查到底;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切实配合公安、法院对涉企犯罪的精准打击,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努力营造一个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司法环境。
二、着眼“零阻力”,积极优化企业发展的创新环境。当前一个地方经济发展的竞争力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那里的社会管理创新。对于孝昌这样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的贫困县来说,社会管理创新的后发优势尤为明显。政法机关要勇当社会管理创新的维护者和指导者,自觉用法律的手段保护企业为经营发展进行的探索和创新,防止在执法过程片面追求法律效果。对企业在探索和创新经营模式的过程中出现的失误,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予以谅解。一是实行轻微违法谅解制度。去年以来,全县政法部门对投资主体或企业在经济活动中的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实行违法抄告制度,不作处罚,责令限期改正和规范;对于依法确要处罚、处罚标准有上下限的,按下限标准处罚。2011年,政法部门对企业和业主的轻微违法行为“谅解”达100多次。二是法无明文禁止的不限制。对企业带创新特点的行为,在法律界限尚不明晰的情况下,鼓励先行先试,不主动适用限制性规定。三是加强对“两新”组织管理的引导。政法机关要结合自身职能,依照法律精神,引导企业和相关组织开展管理创新。去年,一方面在“两新”组织中建立纠纷调解员网络,大力加强“两新”组织的法律宣传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促进“两新”组织健康发展。另一方面积极引导一些非公经济组织建立行业协会,实现行业自我管理。在周巷镇建立的“四大行业协会”(碎石、茶叶、苗木、劳务),发挥了明显的行业管理作用,促进了企业的快速发展,仅碎石行业去年产值就达2.1亿元,创税收1500多万元。
三、着眼“零干扰”, 积极优化企业发展的生产环境。企业的生产环境是企业发展的基础,有效保护生产环境,减少“干扰”,就是对企业发展最大的支持。一是对企业实行预约服务制度。对投资业主或企业来政法部门窗口办理的业务,开辟企业“绿色通道”,随到随办;凡需要上门检查、督办办理的业务,实行先预约后上门。同时,政法部门主动服务企业,每年定期到开发区为企业集中办理特行许可证、消防许可证、暂住证、年检等。二是严肃执法纪律。公安机关规定了执法人员到企业执法必须严守“十不准”,检、法、司也出台了相关规定,坚决杜绝政法干警借执法之便“干扰”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凡违法违规办案、扰乱企业正常生产秩序的,严肃追究执法人员和相关领导的责任。三是依法慎用强制性措施。对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采用强制措施;不轻易查封、冻结企业帐目和银行帐户,对关系企业生产经营的重要生产设备、厂房,不轻易扣压、封存。四是实行合并检查制度。对企业的日常执法检查活动,实行约定时间、合并检查单位一起入企检查,尽量减少对企业生产的“干扰”。坚决杜绝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和随意检查。
四、着眼“零容忍”, 积极优化企业发展的治安环境。治安环境的好坏,决定了企业经济发展环境的优劣。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在全县三级干部大会、政府全会及政法工作会议上反复强调,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抓好治安环境建设。一是县委、县政府支持公安机关的力度空前。去年11月22日,刘书记率县委、县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到县公安局调研并现场办公,将170多名公安机关自筹工资人员全部纳入财政供养,增设禁毒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情报中心为副科级单位,将法制室更名为法制大队,并升格为副科级单位,将巡逻大队、看守所升格为副科级单位;并由县委组织部、政法委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民警职级待遇解决方案;每年增加办公经费430万元,对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资金给予倾斜支持,缺口由县政府研究解决。同时投入 200万元经费,以县综治委的名义公开招聘了50名治安巡逻特勤队员,配备4辆运兵车和必要的服装、防护器材,治安巡逻特勤大队成立以来,共处置群体性事件 10余起。二是“冬季治安百日专项行动”效果显著。自去年11月24日“百日行动”启动以来,共破获刑事案件201起,刑拘89人,追逃51人,治安拘留134人,办结治安案件361起。通过挂牌督办, 5起重大案件均取得重大突破。去年12月5日至今,城区没有发生一起“出摊”涉恶案件。对群众反映突出的入室盗窃等侵财案件,重点突破,先后打掉3个侵财类犯罪团伙,破案30余起。大力加强“网格化”巡逻防控工作,共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0人,收缴管制刀具、枪支等物品12件。三是依法严厉打击阻碍经济发展的各类犯罪。公、检、法、司密切配合,形成打击合力,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严打”和集中整治行动,增强“严打”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严厉打击非法“出摊”犯罪,重点打击强揽工程、阻扰施工、敲诈勒索等“四霸六强”行为;依法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加大对金融诈骗、偷税骗税、走私贩私、逃汇骗汇、非法集资、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假售假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2011年,打掉“四霸六强”团伙6个,侦破信用诈骗、非法经营等经济犯罪案件10余起,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00多万元。
五、着眼“零距离”, 积极优化企业发展的服务环境。政法机关对企业的服务必须从理念上提升,从举措上强化,让企业切实感受到服务的全方位、“零距离”。一是努力营造“爱商、亲商、重商、安商”的浓厚氛围。全县政法机关牢固树立“发展第一、服务至上”的理念,从领导机关到基层单位、从领导干部到每个干警,坚持服务企业“零距离”,健全完善政法机关联系重点项目、服务重点企业的长效工作机制。二是切实强化服务新举措。去年12月份,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结合各自职能,先后出台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服务县域经济跨越发展的具体实施意见》,县公安局联系了全县49个重点企业,县法院联系了9个重点企业,并建立了领导、中层干部、普通干警定期包保联系服务制度。民警在“四包”服务走访中,了解到孝昌经编布业公司的员工为纠纷准备邀约斗殴的情况后,当即找到双方当事人调解,处理好后反馈给经编布业公司。企业主对政法干警主动到企业排查化解矛盾给予了高度的评价。政法各家主要领导还在县电视台《法治孝昌》栏目中,围绕服务经济发展进行了专门访谈,公开表明服务企业发展的坚决态度和具体措施。三是认真开展“四进四联四访”活动。县公安局自去年12月份开展“民警进企业进工地进场所”(民警“三进”)活动以来,共走访企业560余次,打击处理扰乱企业生产经营秩序和“四霸六强”违法犯罪人员13名,化解涉企矛盾29起,为企业解决相关问题21起。县检察院在活动期间走访了解孝昌丽群粮库在建设过程中,与当地签订建设合同中,存在有当事人敲诈企业的犯罪行为,当即移交公安机关查处,有效保证了粮库的顺利建设。
六、着眼“零投诉”, 积极优化企业发展的投资环境。良好的投资环境是推动跨越发展的生命线。在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上,全县政法机关积极作为、主动作为,围绕“零投诉”这一目标,坚持打防结合,为企业顺利落户、建设发展“保驾护航”。一是采取硬措施,深入推进打击“三堵、五闹”专项行动。去年12月29日,县委、县政府召开了600余人规模的动员大会,对治理“三堵、五闹”问题进行了安排部署。全县张贴《关于依法严厉打击“三堵、五闹”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10万份,出动宣传车100余台次,通过在县电视台滚动播放治理“三堵、五闹”问题动员会实况、《通告》及相关法律政策,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县基本杜绝“三堵、五闹”现象发生。二是采取硬手段,筹备建立县级矛盾化解中心。2月8日,县委召开常委会,听取建立县级矛盾化解中心的情况汇报,并将县级矛盾化解中心平台建设纳入今年综治维稳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研究决定县级矛盾化解中心为正科级常设机构,按照“统一受理,集中处理,调解到底”的模式,与县信访接待中心实行信访、调解相对接,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同时决定,定编专职人员4人,其余人员从县委政法委、综治办、维稳办及相关县直部门抽调人员在中心集中办公,办公经费由县政府纳入财政预算予以全额保障。三是确定硬目标,净化项目建设环境。全县政法机关郑重承诺:项目建设到哪里,政法机关服务到哪里。对项目建设,工作目标就是绝不允许有因治安原因耽误项目建设进度的事发生。孝昌任何一个工程项目上马,政法部门按照党组成员包保的制度,全面协调涉及项目建设的矛盾,按照不停工的原则,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关注楚天法治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