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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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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公平正义 增进人民福祉—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报告解读
2015-07-24 01:35:44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1月19日下午,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了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敬大力所作的《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报告指出,全省检察机关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五个湖北”建设,以大局为重、以人民利益为念,忠实履行职责,为湖北经济社会发展“护航”,为人民安居乐业“保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关键词之一:服务发展,优化环境

2013年,全省检察机关按照省委提出的建设性执法司法、打造“全国最优法治环境”要求,努力发挥打击、监督、预防、保护等职能作用,服务发展、保障民生。

【举措】

——着力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省检察院制定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优化法治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在全省检察机关组织开展“发挥检察职能、优化发展环境”专项工作。起诉传销、非法经营、金融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2353人,查办涉及国家工作人员的商业贿赂犯罪688人。推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对各类企业实行平等司法保护和法律服务。

——促进宏观调控政策落实。依法惩治城镇化建设、产业转型升级等领域的犯罪,对“引江济汉”等116个重大项目开展了专项职务犯罪预防活动。严厉惩治环境违法犯罪,起诉违法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等犯罪嫌疑人776人。起诉侵犯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等犯罪嫌疑人419人,强化对高新技术、战略新兴产业等领域的司法保护。查办涉农职务犯罪539人,促进农业农村发展。

——维护人民群众权益。开展打击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犯罪专项工作。起诉制毒贩毒、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非法行医等犯罪嫌疑人5193人,起诉盗窃、非法集资等犯罪嫌疑人8352人。立案侦查社保、教育、就业、医疗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674人。介入火灾等事故调查137起,查办事故背后的玩忽职守等犯罪61人。开展危害民生刑事犯罪立案监督专项工作,监督立案526件。结合检察职能,公正对待当事人及其亲友诉求,维护其合法权益,做好特殊性、专门性群众工作。

关键词之二:维护稳定,促进和谐

全省检察机关履职尽责,以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为导向,积极参与平安湖北建设,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参与社会治理,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举措】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省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刑事犯罪嫌疑人30797人,提起公诉42896人。起诉爆炸、故意杀人、绑架、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3210人。对轻微犯罪落实从宽政策,决定不批捕3440人、不起诉1526人。

——严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建立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坚决排除非法证据。落实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3266人依法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完善听取辩护律师意见机制。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校园周边等重点地区的排查整治,依法打击利用互联网、手机传播谣言和淫秽信息、赌博、诈骗等犯罪。推行涉罪未成年人分案起诉、犯罪记录封存、附条件不起诉等制度。设立83个社区矫正检察室或联络站。开展对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强制医疗决定和执行的监督。

关键词之三:反腐倡廉,惩防并举

全省检察机关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综合治理,注重预防”的反腐败斗争总体方针,坚持有案必办、有腐必惩,“老虎苍蝇一起打”,惩防并举,营造廉洁务实的政务环境。

【举措】

——依法查办职务犯罪。全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2374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1826人,渎职侵权犯罪548人,办理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百万元以上和重特大渎职侵权案件389件,县处级以上干部职务犯罪要案173人,其中厅局级干部15人。查办执法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642人。对389名行贿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积极预防职务犯罪。组织全省近10万名公务人员参加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集中教育培训。开展预防宣传、警示教育3800次。建成53个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其中4个被评为全国“百优”。深入剖析发案原因,发出预防检察建议4148件。坚持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深入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刑事犯罪和诉讼违法三项职能整合,健全检察机关预防违法犯罪工作大格局。

关键词之四:强化诉讼监督,促进公正司法

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全面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各环节的法律监督,促进公正司法和法治湖北建设。

【举措】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全省检察机关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侦查机关立案3243件、撤案3276件。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404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357件,采纳意见率为84.9%;依法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141人次。加强对公安派出所刑事执法活动监督。加大对侦查、审判、 监管活动违法情形监督力度。

——加强民事和行政诉讼监督。强化对民事和行政裁判的监督,提出抗诉303件,综合改变率为90%,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70件。加大对执行工作的监督力度,促进解决执行难、执行乱等问题。针对国有资产流失、群众权益受损等问题,深入探索督促履行职责、督促起诉工作。

关键词之五:深化检察改革和工作机制创新

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司法改革总体部署,以促进公平正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扎实推进检察改革和工作机制创新。

【举措】

——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适应法律修改和中央关于涉法涉诉信访与普通信访分离的改革要求,完善受理、审查、办理、终结机制,妥善处理涉法涉诉信访21173件次,依法维护公正结论、纠正错误裁决。对不服司法机关正确裁决的2111件申诉。依法做好息诉工作。加强司法救助,发放司法救助金256万元。对违法闹访的依法处理。

——推进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积极参与量刑规范化改革,对29855名被告人提出量刑建议。深化检察工作一体化机制,积极开展诉讼违法行为调查,继续推进诉讼职能和诉讼监督职能、案件办理职能和案件管理职能适当分离,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健全与其他政法机关监督制约和协调配合机制,落实办案情况通报、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等制度。

——推进三项工作机制创新。一是推进诉讼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体系化,加强和规范对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二是加强检察机关组织体系及基本办案组织建设,在47个基层检察院推进内部整合改革试点,精简机构层级,提升工作效能;在67个检察院开展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试点,强化办案人员责任。三是推动执法办案转变模式转型发展,部署落实建立新型检律关系、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等工作。

关键词之六:检察队伍“六项建设”

推进检察队伍“六项建设”,着力打造忠诚可靠、执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高素质队伍,不断夯实检察工作根基。

【举措】

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定并落实深化细化实化检察机关群众工作的意见。加强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面实施思想政治、领导班子、人才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组织体系、基层检察院“六项建设”。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推进基层检察院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建设新型检察院。

关键词之七:强化自身监督制约

坚持从严治检,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强化内部监督制约,保障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提高执法公信力。

【举措】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监督。完善领导班子成员联络服务人大代表制度,推动建立人大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衔接机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调研检察工作3771人次。深入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新选任539名人民监督员,339件案件纳入监督程序。深化检务公开。开通微博、微信、客户端等,自觉接受群众和舆论监督。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和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实行岗位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常态化。深入开展巡视督察。落实规范执法“倒逼”机制,完善执法管理模式,对16000余件案件进行质量评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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