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州综治·鄂州篇】四措并举 深入推进平安梁子湖建设
梁子湖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刘文俊
2013年,鄂州市梁子湖区以“村湾无盗、道路无堵、项目无霸、工地无扰”等“四无”创建活动为抓手,不断深化平安建设,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较好成效,保持了梁子湖区政治大局稳定和治安秩序平稳。
一、建立“四大机制”,切实解决群众诉求。一是建立以信访部门为主体、职能部门和乡镇、村(社区)共同参与的信访联合接处机制。二是建立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制度。推行区级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制度,深入开展区级领导包抓乡镇下访活动,积极采取行政、经济、教育、帮扶等方式,有效解决信访重大问题,化解信访积案。三是建立政法部门“四长”接待日制度。充分发挥政法部门整体合力,建立受理、交办、督导、反馈为一体的“涉法涉诉接访服务中心”,化解涉法涉诉信访件。四是建立涉法涉诉信访终结制度。教育引导群众依法理性反映利益诉求,依法处理缠访、闹访等行为,维护信访秩序。
二、打好“三张牌”,强化矛盾纠纷排查与化解。一是落实社会矛盾化解层级管理办法,打好“责任牌”。根据矛盾发生的区域、持续的时间、涉及的人数、影响的大小,划分等级,明确化解主体及时限,实行层级负责制,做好归口调处。二是创新建立“检调对接”、“诉调对接”、“公调对接”机制,打好“调解牌”。区检察院把息诉罢访、化解矛盾摆到与抗诉同等重要的位置来抓,对受理的民事申诉案件,坚持能调则调,先调后抗,最大限度地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区法院通过对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行政机关、人民团体主持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及其他诉讼外调解协议进行审查确认,明确其法律效力,赋予其强制执行力。区公安机关对于接报的民间纠纷,实行三级对接机制。三是完善考评保障机制,打好“激励牌”。将综治维稳人员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实行考核拨付,对重大矛盾纠纷拨专款予以保障。将有效预防化解矛盾作为综治维稳工作考评、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作为晋级、评先受奖的重要依据。
三、推行“三项举措”,优化发展环境。一是推行挂牌服务、公开承诺。对在建工地和企业,公安机关主动与企业和项目建设单位签订治安承诺书,公开挂牌保护。深入开展除霸治乱,对强揽工程、强销地材、强买强卖和街霸、市霸、行霸、地霸、恶霸等“三强五霸”行为,实行零容忍,从重从快查处。二是推行政法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企业和干警驻勤企业制度。广泛开展了警企共建活动,驻勤民警每月要对企业进行一次入访,帮助企业加强内部安全防范、化解纠纷。三是推行涉企案件报备制。以最宽容的态度对待市场主体。按照“护幼、容错、不赦罪”要求,全力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凡是区内的涉企案件,一律报区委政法委备案,以最严格的纪律约束涉企执法司法行为,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政法干警,坚决依规依法追究责任。
四、深化“三查”行动,强化安全管理。一是开展设卡大盘查。加强道路交通源头治理和路面巡逻执勤,依法严厉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及重大治安案件。同时加大清理不合格校车,实行强制退出,确保公共交通安全。二是开展治安大清查。切实加强对枪支弹药、危爆物品的管理,严防流散社会、形成安全隐患。同时开展“打黑恶、破小案、追逃犯”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影响公众安全感的黑恶犯罪、侵财犯罪,确保公共治安安全。三是开展安全大检查。不断深化消防“三提示”宣传,开展了隐患大排查,确保公共消防安全。对重点目标、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和关键基础设施的安全防范工作进行集中排查,整治隐患预防重特大火灾及其他安全生产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