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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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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四个注重” 着力构建涉检信访工作新格局
2015-07-24 01:35:16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尹晔斌
  
    涉检信访工作是指检察机关依法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单位通过信访渠道反映的涉及检察机关或检察人员案件的工作,是检察机关倾听民意、了解民情、排解民忧、化解民怨的主要手段和重要渠道。近年来,黄石市检察机关以涉检信访工作为切入点,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总目标,从提高思想认识、发挥职能作用、创新制度机制、强化工作保障等方面狠下功夫,着力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一大批涉检信访积案得到及时化解,赴省进京上访案件明显下降。近3年来,黄石市检察院暨受理接待中心先后被评为落实信访工作目标责任制优胜单位、省级文明群众信访接待服务中心、全市创先争优“优质服务窗口”,连续2届被高检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
  
    一、注重深化思想认识,不断提升涉检信访的责任意识
  
    黄石市检察院始终把深化思想认识作为抓好工作的总阀门,充分认识涉检信访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做好涉检信访工作的自觉性。
    一是从践行党的执政理念、坚持检察机关人民属性上充分认识涉检信访工作的重要性。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集中体现,人民性是检察机关最根本的政治属性,涉检信访工作是检察机关倾听群众呼声的主要渠道、化解群众矛盾的重要途径、了解社情民意的一线平台,集中体现了党的执政宗旨和检察机关的基本属性。通过深入开展检察职业道德、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党的群众路线等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增强做好涉检信访工作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举办党员“学习论坛”、承办省院“检察发展论坛”等形式,交流思想、汇聚共识、提升认识,加强了对涉检信访工作的理论思考;近三年来,先后妥善化解、处置了高检院、省委政法委等转批交办的谭某某、陆某某、黄某某等一批“骨头案”,赢得了各级领导、案件当事人及广大群众的好评。
    二是从严格遵守法律程序、依法保障公民权利上充分认识涉检信访工作的重要性。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从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当事人诉讼权利、加强诉讼活动监督制约等方面做出了新的规定,如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要求对强制措施、辩护制度、证据制度、侦查措施、执行程序等诉讼活动加强法律监督等;修改后民事诉讼法赋予了检察机关对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权等方面。两大诉讼法的修改进一步增强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同时也增加了涉检信访的工作量。我们主动加强对法律新规定的学习,更新执法理念,以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涉检信访工作的需要。
    三是从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上充分认识涉检信访工作的重要性。涉检信访工作是送上门的群众工作,控申部门是检察机关最前沿、最直接的群众工作部门。我们坚持以群众工作统揽涉检信访工作,并以贯彻落实《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细化、实化检察机关群众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契机,将群众工作的理念、方法、要求落实到涉检信访工作每个环节,同时,我们借助涉检信访工作,积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刑事被害人等与检察工作密切相关的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力度,促进了司法公正。
  
    二、注重把握职能定位,积极发挥窗口服务和监督功能
  
    在工作实践中,黄石市检察院始终立足于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责,准确把握涉检信访工作职能,坚持从两个方面发挥基本作用。
    一是注重发挥受理接待中心的窗口服务功能。我们以建设文明检察、树立检察品牌为抓手,切实强化窗口服务。通过规范受理接待程序,印制控告、申诉等基本法律知识手册,备置饮水机、便民雨伞、应急药物等物品,修建残疾人绿色通道,为来访群众提供司法人文关怀。以建设实力检察、提升司法公信为主线,大力推进窗口建设。先后完善检察长接待室、候谈室、咨询室、档案室,增设听证室、情绪疏导室、案件受理室、律师接待室等新的功能场所,添置电子触摸、检务公开等信息装备,安装远程视频接访、同步录音录像等系统,开通具有举报、控告、申诉、投诉、咨询、查询等“六合一”功能的“12309”检察服务电话,实行电话、网络、信函、接访等受理方式“四整合”,改善了窗口的软件条件。
    二是注重发挥控申检察部门的复查纠错功能。一方面,对不服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申诉案件,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对确有错误的案件或情形,依照法定程序及时予以纠正。对发现的侦查机关、人民法院执法司法瑕疵、诉讼违法等问题,根据违法程度分别提出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另一方面,对检察机关作为国家赔偿义务机关的案件或问题,自觉加强内部监督,在认真履行赔偿义务的同时,监督相关部门转变错误观念、戒除执法顽症,促进公正廉洁执法。近三年来,市检察院先后依法监督纠正袁某某、杨某某、卫某某等检察机关作出错误决定的案件10件。
    三是注重发挥群众工作部门的矛盾化解功能。2011年,根据省检察院要求和工作实际,黄石市两级检察机关“群众工作部”相继成立(设在受理接待中心),肩负起检察机关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化解社会矛盾的职能。几年来,该院采取领导包案、专班化解、积案通报、集中处置等行之有效方法,始终围绕化解涉检信访案件做文章,总结出了“四法化解”法,即对原案处理正确应予维持的案件,采取说理释法化解;对执法不规范、明显错误的案件,不护短、不回避,依法纠正化解;对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案件,在政策范围内补偿救助化解;对长期缠访缠诉陷入僵持的案件,改变思路、调整方案、迂回化解。近3年来,该院运用“四法化解”法办理涉检信访、刑事申诉、国家赔偿、司法救助等各类案件72件,所办案件全部取得“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三、注重创新工作机制,切实增强涉检信访矛盾的化解能力
  
    在多年的办理涉检信访案件实践中,黄石市检察院注重对工作经验的总结,同时做到与时俱进,积极创新化解涉检信访案件的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
    一是进一步完善涉检信访案件处置协调配合机制。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实施后,该院注重理顺工作关系、加强协作配合,进一步完善了与市纪委、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公安局等建立联合调处机制,以及检察机关内部各业务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确保涉检信访案件的处置工作分工明确、配合有力、流转顺畅,逐步形成了“大信访”工作格局。
    二是积极探索涉检信访案件导入司法程序机制。2014年初,该院根据中办国办下发的《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狠抓涉检信访案件入口环节的甄别审查,以认真落实首办责任制为抓手,积极探索涉检信访案件导入司法程序机制,进一步完善信访受理登记表、案件受理(不受理)通知书、首办移送函、转(交)办移送函及督办函等工作程序,强力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源头治理,确保符合受理条件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能及时导入司法程序,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及时转送主管机关或告知信访人向主管机关反映,引导群众依法理性反映诉求、维护权益。
    三是积极健全完善信访案件终结机制。在工作实践中,该院按照“解决问题到位、说服教育到位、困难帮扶到位、依法处理到位”的要求,积极探索涉检信访案件终结机制,在依法解决涉检信访当事人合理诉求的基础上,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积极解决信访群众的实际困难。对法律程序穷尽的案件,及时向省检察院、市委政法委及有关信访部门报告情况、移送材料,推进责任主体的转移,并主动落实信访人的教育疏导、民政救济、社会救助等措施,确保终结案件从司法程序有序退出。对法律问题、生活困难已经解决到位仍采取极端手段缠访、闹访的,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切实维护了涉检信访秩序。
    四是深入完善检察机关群众工作机制。积极创新检察机关群众工作机制,实行联合接访、带案下访、定期接访、预约接访、远程视频接访、业务处室负责人轮流接访、检察长接待日等制度,为群众提供便捷的服务;积极开展“举报宣传周”、“公众开放日”等活动,倾听群众诉求愿望,征集群众意见建议;通过门户网站、检察微博、检务微信等新媒体,公开检务信息,充分运用信息网络做好群众工作;围绕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将涉检信访工作与践行群众路线、联系服务群众紧密结合,深入开展“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涉及14起信访案件的办理意见,指定相关基层院依法妥善处理,及时向代表委员反馈落实情况,得到充分肯定。
  
    四、注重强化工作保障,着力夯实涉检信访的工作基础
  
    涉检信访工作是检察机关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反映检察机关办案质量和社会形象的重要途径。为了进一步做好涉检信访工作,黄石市检察机关在组织领导、人员配备、物质保障等方面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不断夯实工作基础。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黄石市检察院党组将涉检信访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将涉检信访工作与其他检察工作同部署、同谋划、同推进。同时,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各成员的责任分工。对于重大、复杂、疑难的涉检信访案件,召开检委会进行研究,及时妥善予以化解。
    二是加强人员配备。市检察院注重涉检信访队伍建设,不断调整、充实涉检信访工作队伍,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会沟通、懂协调的人员充实到控申队伍中,为做好涉检信访工作提供坚实的人员保障。近年来,全市两级检察机关都建立了年轻干警到涉检信访窗口挂职锻炼制度,即新招录上岗的检察干警一律到涉检信访窗口挂职锻炼三个月,通过参与涉检信访接访活动,不断提高年轻干警的群众观念和群众工作能力。坚持将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等与涉检信访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提升检察机关信访接待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近三年来,全市检察机关从事信访工作的干警获省、市级以上表彰61次,涌现出全省“涉法涉诉处置先进个人”、“优秀检察官”、“全市劳动模范”等一大批先进典型。
    三是加强经费保障。市检察院不仅为涉检信访部门提供充足的经费保障,而且注重持续投入,不断加强受理接待场所、接访设备、便民设施等建设,投入30余万元建成“12309”检察服务电话、同步录音录像、远程视频接访、公开听证等6大系统,使受理接访、办理涉检信访案件更加便捷、高效。
    四是加强制度建设。我们着眼于实际工作需要,探索建立了一系列特色鲜明、务实管用的制度机制,如涉检信访风险防范制度、涉检信访风险预警制度、涉检信访工作协作制度、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等,规定了检察机关各个内设部门在涉检信访工作环节上的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初步形成了科学合理、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制度体系。(黄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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