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陆宏桥 通讯员 朱建鹏
近年来,宜昌市夷陵区以法治建设为龙头,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开展不同层面、不同类型的法治创建活动,一个以依法行政为要点、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为基础、行业依法治理为支柱、地方依法治理为主体的依法治区工程逐次向纵深推进,为全区建成现代化特色强区奠定了基础,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突出制度建设,目标考核增添新内容
全区建立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保障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区委、区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区“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动员大会,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和安排。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全体成员会议,讨论审议了夷陵区法治建设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督办制度、评议考核办法、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以及成员单位法治联络员工作制度。全区各地各部门均成立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领导班子目标考核责任制、文明单位创建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的重要内容。
在推进依法治区的进程中,夷陵区坚持把法治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订了《法治夷陵建设实施纲要》,并按照《纲要》不断推进法治夷陵建设的各项工作。
首先,从制度上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每年举行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无纸化学法考试,适时开展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和党委中心组集中学法。对人大任命的干部实行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对行政执法人员实行了岗前培训考核制度。打造了区行政服务中心法治政务平台,并延伸到了乡镇、村(社区)及便民服务窗口。
其次,加强法治文化建设,营造出浓厚的法治氛围。投入专项经费,建立了全市首个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法治苑”、全省首个村级法治文化广场“仓屋榜法治文化广场”、全省首个3公里长的“道路交通安全文化长廊”,让法治文化深入人心;举办了以“传播法治文化,建设法治夷陵”为主题的书法摄影法治文化作品竞赛;组建了专业和业余相结合的法治文艺演出队伍,开展“百场法治文艺节目进乡村”活动;12348法律服务热线和网上法律咨询平台为群众解决了不少法律难题。
此外,在全区党政机关、政府部门、农村社区、重点企业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重大决策、涉法风险、法律咨询、诉讼代理、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作用。区级建立了由专业法律工作者和律师组成的政府法律顾问团,30个政府部门、12个乡镇(街道)、110个农村社区、81家企业聘请了律师和基层法律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
创新方式方法,法治宣传氛围浓厚
在法治宣传工作中,夷陵区推陈出新,充分运用传统普法阵地与网络媒体普法相结合的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开展对全民的普法工作。一方面,巩固板报、墙报、宣传专栏等固有阵地,做到区级有宣传长廊、乡镇有宣传栏、社区(村)有文化墙;另一方面,利用夷陵普法网、法治夷陵电视栏目、夷陵电视台天气预报法治公益广告、乡村调频广播,各单位门户网站、手机短信普法平台、户外LED显示屏等新兴媒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普法形式多样,人民群众喜闻乐见。
针对普法人群多、范围广的普法难题,区政府组建了“六五”普法讲师团,并层层培训普法骨干,打造了一支强有力的宣讲员队伍。建立了网格化普法平台,把普法工作深入到社会每个角落。
一是突出重点对象。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治宣传教育,区党委中心组集中学法形成了制度,法律进校园活动经常开展,法治教育纳入学生学习课堂。
二是突出了重点内容。将宪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和反腐倡廉建设等法律法规列为学习宣传的重点内容。
三是突出了重点活动。通过“送法下乡”、“三进三帮”、“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法治宣传日等主题活动,大力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全区先后有180多名法律工作者累计深入200多个村(社区)、学校、企业开展服务活动,发放法律知识问答资料7万余份,讲课309场次,调解纠纷681件,受教育人员达91000余人;四是突出了重点领域。加大道路交通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经济社会发展、农民工维权等重点领域的法治宣传教育。
深化法治创建,依法治理工作成效显著
以创建法治乡镇(街道)、法治单位、法治示范村(社区)、诚信守法企业为抓手,通过开展法治创建活动,党委的依法执政水平、政府所属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农村(社区)依法自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扎实推进党委依法执政能力建设,进一步增强党委政府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推进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加大依法行政力度,以建设服务型、法治型、效能型和廉洁型政府为目标,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实行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加大司法公正力度,强化司法监督,围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切实加强法治化管理和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不断提高政法部门秉公用权的执法公信力。
针对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管理工作中面临的问题,先后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两违”专项整治、校园周边环境、民间纠纷排查化解等专项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农村社会管理创新、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建立的丰硕成果。
在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中,全区法律服务队伍积极为夷陵区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提供了及时有效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仅2014年以来共办理民事案件426件、刑事案件52件、非诉讼案件32件,代写法律文书451份,调解纠纷146起,办理公证572件,办理司法鉴定126件。
充分发挥法律服务人员维稳作用。区司法局与区维稳办联合出台《夷陵区法律服务人员参与维稳工作细则》,《细则》出台以来全区法律服务人员参与化解重大矛盾纠纷206件,参与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98件,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积极开展法律服务“直通车”活动。引导法律服务人员担任企业法律顾问,为企业生产经营决策服务,帮助企业预防纠纷、化解矛盾,仅2013年就为企业挽回直、间接经济损失6500万元。构建和谐征纳关系,建立了纳税人维权中心。全省首家纳税人维权中心于2013年11月底在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挂牌运行,为纳税人搭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平台。“法律援助惠民生”、法律援助“暖民心”!2013年至今,全区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92件,其中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346件,办理法律援助事项3122件。
夷陵区围绕城乡统筹发展大局,大力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规范调解工作程序,创新调解工作机制,做到了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有矛盾,哪里就有调解工作,筑牢了源头维稳“第一道防线”。利用调解室、法制文化长廊等固定场所,将宣扬中华民族伦理道德、传统美德的调解名言警句、民间谚语和与调解工作相关的漫画等美术作品等规范上墙,形成浓厚的人民调解文化氛围。加强村、社区和医患纠纷、交通事故等专业性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在工业园区和较大规模民营企业中设立企地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目前,全区共有人民调解组织248个,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大调解组织网络。
在调解实践中,夷陵区相继总结提炼出了“一联三解”、“矛盾纠纷调处三三制”以及“五步工作法”、“民情沟通”等多种切实有效的调解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提高了矛盾纠纷的受理率、调解成功率和协议履行率。2014年,全区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704次,预防纠纷643件,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600余件,调解成功1548件,调解成功率达96.%,协议金额1764.75万元;防止民转刑45件78人,防止群体性上访62件2487人,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14件15人,防止群体性械斗13件303人,切实维护了社会稳定。法治夷陵,气象日新。
(来源:《楚天法治》2015年第0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