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推进 能动探索 湖北省检察机关交出轻罪治理的高质效“答卷”
2024-05-08 18:19:24 来源: 点击: 0
记者 路祉昕 通讯员 阮彬
“在轻罪治理中如何依法有效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怎样协调治罪与治理关系?”
5月7日,湖北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湖北省检察机关开展轻罪治理的工作情况,并发布8件轻罪治理典型案事例。襄阳市检察院、荆州市公安县检察院、荆门市沙洋县检察院分别介绍了当地特色典型案例。
据湖北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湖北省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的轻罪案件数量总体呈现上升趋势。2021年至2024年4月,全省检察机关经审查作出不起诉决定81960人,不起诉率为28.4%,其中88.7%为情节轻微不起诉。
据悉,在推进轻罪治理工作的过程中,湖北省检察机关坚持系统思维,制定了《关于推动构建轻罪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围绕办案风险研判,做实不起诉“后半篇文章”,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规范细化捕诉标准,维护被害人合法权益,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深化适用等内容分别制定工作规程、工作指引或办案指引等规范性指导文件。以建章立制为抓手,系统性推进构建中国特色轻罪治理体系。
在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方面,全省检察机关规范开展不捕不诉工作,2023年全省刑事案件不捕率为37.87%,不诉率31.42%;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2023年以来共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7118人次,决定或建议变更强制措施1919人;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2023年全省认罪认罚适用率为92.22%。
在深化改革探索方面,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一体履职,三级联动,先行先试,深入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累计办理涉案企业合规案件754件,其中适用第三方机制264件;全面开展相对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试点,共对6872名拟不起诉犯罪嫌疑人适用社会公益服务机制,服务时长总计25万余小时,对8851名犯罪嫌疑人适用电子监管。
在协同社会治理方面,全省检察机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同步开展入驻县市区综治中心工作实现全覆盖;综合运用检侦协同、检律对接等方法,在全省推广“两卡”(“刑事案件被害人沟通联系卡”和“刑事案件被害人检察履职清单提示卡”)“三纲”(故意伤害、盗窃、交通肇事三类案件的“刑事案件被害人询问笔录提纲”)工作机制,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充分发挥检察建议、检察听证效能促进源头治理,2023年全省检察机关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240件,公开听证21166件案件。
新闻发布会上,襄阳市检察院介绍了“相对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工作机制运用情况。记者了解到,该院率先在全省开展“拟不起诉犯罪嫌疑人自愿社会公益服务”试点工作,打造多元化、特色化社会公益服务项目,释放治理效能,该试点工作被中央政法委确定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优秀创新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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