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家新
初夏的一天上午,卫生局局长老谈被请进了检察院审讯室,案子是纪委移送过来的。
在第一次讯问中,老谈歪着身子,始终视线朝下,就是不搭理侦查人员的问话,问急了,才从牙缝里挤出四个字,不记得了。一天下来,仍是外甥打灯笼——照旧(照舅),不知他在想什么。
50多岁,头已谢顶的老谈趁主审人员吃晚饭的间隙,问小向要一支笔,写一纸条,轻声地对陪审小向说,送给我老婆,完事后,给你1万,老谈见小向不答,又说,给你2万。
小向点头,出手接过纸条,便塞进自己的裤子口袋。
检察长急了要听案件汇报,主审及小向被召见到会议室,小向忙将纸条交给了“一把手”王检。王检摊开纸条见写有:荆门何老板8万、武汉药品商打在卡里的15万、老河口张经理6万……敢快退回,急急急!!!
好险啊,小向撤下,其他分组外调,王检说。
五天后,老谈被决定逮捕。
一个半月后的法庭庭审,当公诉检察官拿出“纸条”原件及武汉卡对卡汇出、汇入15万元书证,以及几大行贿人员的证言质证时,老谈在陈述中说,纸条是我写的,在反贪局审讯室里,自己因侥幸心理作怪,就做出了糊涂事,想当初也是因一时贪念才收了别人的这些钱。
随着审判长法槌敲击重重地一声落下,被告人老谈犯受贿罪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4年。
翌日,该县看守所,律师去见他,老谈问,案子可不可以上诉?
律师答,14年的确很重,因你在反贪局里错过了自首及坦白交待,丧失了依法获得从轻和酌情处罚的机会,案卷里又有你亲笔写下的“交待材料”——纸条,上诉也没用。(工作单位:远安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