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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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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征费人心服 政策宣传获点赞
2025-02-16 22:14:41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2月16日,湖北交投鄂东运营公司汪集管理所发生一起摩托车试图逃费事件,并得到妥善处理。当天中午12时左右,一辆摩托车驶入收费站出口X06车道最边上。看到摩托车的当班班长王芳芳上前询问,发现该摩托车未按规定领取通行卡,且试图加速通过收费站逃费。王芳芳迅速示意摩托车靠边停车。摩托车的驾驶员起初情绪激动,拒绝配合,声称自己“不知道要缴通行费”。
  面对这一情况,王芳芳保持冷静,耐心向驾驶员解释高速公路通行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摩托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需按规定领取通行卡并缴纳通行费,逃费行为不仅违反法律法规,还可能对自身和其他车辆的安全造成威胁。经过当王芳芳的耐心劝导,摩托车驾驶员的情绪逐渐平复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他表示,自己平时很少上高速公路,对相关规定不太了解,误以为摩托车不需要缴费。在当班班员刘志鹏的帮助下,驾驶员主动补缴了通行费并对收费员表示感谢。
  为进一步提高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王芳芳还向驾驶员发放了《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宣传手册》,并详细讲解了摩托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注意事项,包括佩戴安全头盔、遵守限速规定、不得随意变道等。驾驶员表示,通过这个事情,他对高速公路的通行规定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今后一定会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项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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