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全县医疗机构环境管理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进一步防止疫情传播,确保生态环境安全,咸宁市生态环境局通城县分局组建四个专班,于元月25日-2月5日对辖区内19家医院和1个集中隔离点进行专项检查,至目前累计出动执法人员96人次,下达整改通知书2份。
此次检查内容包括:医疗废水治理设施是否规范建设;治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医疗废水消毒后是否达标排放;废弃物外运送过程中是否存在丢弃、在非贮存地点倾倒行为;是否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等。
检查组要求,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医疗废物进行消毒处理,在疫情防控期间对医疗废物进行日产日清日转,按要求交由有资质的处置单位规范处置。
通过此次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了医疗废物源头管理,确保及时、有序、高效处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医疗废物。下阶段,通城分局将继续发扬环保铁军精神,坚决维护区域生态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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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