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前夕,花桥司法所负责人陈仕全通过电话联系到社区矫正人员陈某的小儿子,了解陈某的身体状况和生活状况。
据了解,陈某已年逾八十,因去年三月上山祭祀引发山火,被武穴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于2020年8月到花桥司法所服刑。因陈某年纪大,又是过失犯罪,陈仕全一直牵挂在心,定期与其儿子电话联系,了解老人身体和生活状况。正值元旦春节“双节”期间,祭祀活动逐渐频繁,考虑到陈某的犯罪事实和理由,陈仕全与陈某的家人约定好时间上门走访。
1月7日,陈仕全前往花桥镇某村走访陈某,到陈某家里老人正在自己门前的菜园里,陈仕全与老人详聊生活情况,特别是老人的身体状况、日常饮食、活动轨迹等,了解到老人日常经常下地干些农活,子女都还比较孝顺,住在一个垸场,相互也有照应。陈仕全提醒老人一定注意自己身体状况,并告诉老人这几日下雪降温,要保暖防寒,老人身体健康是晚辈们最大的财富。同时,陈仕全还告诫老人,一定不能再在深林处用明火,以免引发深林火灾。陈某也表示这次教训深刻,以后祭祀只用花不用火,为晚辈们做好榜样。
根据《深林防火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或者个人未履行森林防火责任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个人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提醒广大市民:深林防火无小事,“双节”来临之际,气候干燥,风势较大,请大家拜祭先人时一定要注意深林防火,文明祭祀。 (
熊毅 陈仕全 张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