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红安县人民检察院对落实“三个规定”情况开展专项检查,邀请部分人民监督员对检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查看“三个规定”落实情况
检查过程中,该院检务督察部门负责人向人民监督员介绍了日常司法监督检查的工作流程及重点,对“三个规定”的相关要求进行了解读。
查看办案人员工作电脑
在人民监督员的见证下,检务督察人员对办案人员的工作电脑、干警填报登记卡、案件提醒卡等进行了查看,具体了解办案人员执行“三个规定”的主动性、自觉性。
邀请部分人民监督员对检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据介绍,红安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将落实“三个规定”作为推进纪律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把落实“三个规定”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作业绩考核体系,作为考察检察人员是否遵纪守法、依法办事、担当作为、廉洁自律的重要依据,坚持把落实“三个规定”与检察业务、队伍建设等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在具体工作中,记录表填报范围除正式干警外,涵盖雇员制书记员、劳务派遣人员、司机和保安;统计报填报规范、及时,案件终结时能够在统一业务系统中填写“三个规定”;全体办案人员均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情况和本院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情况进行了全面、如实的记录,并逐步建立了日常提醒、定期督查、集中反馈三项机制。
“这次检查我看到了检察院案件管理很规范,‘三个规定’落实情况很到位,随机抽查的案件均有涉及‘三个规定’情况的记载”,人民监督员阮刚如实说。
人民监督员还表示,通过此次检查感受到了红安检察院接受群众监督的自觉和真诚,同时对检务督察的工作职责,“三个规定”的概念、重大意义、填报内容和要求有了基本了解,对该院加强内部监督的做法和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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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毅 李华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