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上午,红安县七里坪镇村民吴某某来到县人民调解中心,诉称:2020年4月19日下午,其儿子骑行自行车,为了避让前面的大车,被陈某某房屋南侧拴在石墩上的铁丝绊倒而受伤,后经县人民医院治疗花费了医药费约1.4万元,加上护理、误工以及后期治疗费用共计3万余元,双方就民事赔偿问题多次调解协商未果,特前来申请县人民调解中心调解。前台工作人员受理后,认为双方当事人均为七里坪镇同一村村民,该案由七里坪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既方便了群众,也有利于纠纷的化解。
在七里坪镇调解现场
红安县人民调解中心及时与七里坪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沟通联系,通知双方当事人于9月23日上午到七里坪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协调。当天,县人民调解中心负责人王卫征、副主任秦谦红前往七里坪镇,协同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现场组织争议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通过讲政策、明法理,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一致协议,由陈某某一次性赔偿吴某某儿子意外受伤所有的民事赔偿款共计两万元整,此纠纷顺利得到化解,得到了镇村干群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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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毅 刘涛 周寿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