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委依法治县办邀请县人大办、县检察院及专职律师共同组建督察组,先后对珍湖湿地公园、红十字会、高铁领镇开展法治督察,正式启动2026年度法治督察工作。法治督察是党内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法治建设的有力抓手,近年来,嘉鱼县积极探索法治督察与县委巡察深度融合新模式,累计联合开展8轮监督,覆盖28个单位,推动整改各类法治建设问题69项,法治监督效能实现整体跃升。

一是建立融合领导机制,一体谋划监督格局。将法治督察纳入县委巡察总体规划,实现督察成果共享共用。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在常委会上专题听取法治督察情况汇报,从顶层设计上打破部门壁垒,推动监督方向一体谋划、一体推进。二是建立专业支撑机制,精准提升督察能力。创新建立“1+X”法治督察员库,从人大、政协、政法单位、律师等7个领域遴选27名业务骨干入库,根据被监督单位职能特点精准抽调专业人员参与每轮巡察,同步建立培训机制,有效提升督察专业化水平。三是建立闭环管理机制,确保整改见底清零。推行“共性+个性”清单化监督模式,建立“发现问题—双向反馈—整改验收”全链条闭环,并将监督结果纳入法治建设考核和干部任用考察,真正让监督“长牙带电”。机制建立以来,全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保持100%,行政诉讼败诉率降至14.8%,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实现全覆盖,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满意度显著提升。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化“法治督察+县委巡察”贯通协同机制,加强对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以法治督察成效更好服务保障基层依法治理,助力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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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