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江陵县船舶污染防治专项战役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召开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会议由江陵县交通运输局主持,荆州江陵海事处、荆州市生态环境局江陵分局等6家成员单位参会。
会上,江陵县港航物流事业发展中心宣贯《湖北省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内容聚焦于各部门的法定职责划分与联动程序。各单位结合自身职能开展学习交流,进一步厘清了联合监管中的角色与任务,为后续行动奠定了统一标准与思想基础。
会后,各部门对江陵石化码头、郝穴作业区通用码头开展联合检查。部门依职责,对到港船舶污染物交付与岸电使用、港口环保设施运行,以及船舶水污染物的岸上转运处置等重点环节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污染物交付记录填写不规范、信息不完整等问题,已现场指导整改,确保记录真实、准确、可追溯。
随后,对江陵县兴陵船舶服务有限公司实施了专项检查。通过查阅台账、核对联单、询问流程,对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的全链条闭环进行检查。确保全过程依法合规、无缝衔接,严防“二次污染”风险。
据悉,下一步,江陵县交通运输局将继续以《湖北省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为根本遵循,持续深化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为描绘“万里长江,美在荆江”的生态画卷书写江陵篇章。
(文幸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