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生态环境局通山县分局:多措并举 全力助推移动执法显成效
2025-12-05 09:45:42 来源: 点击: 0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通山县分局将移动执法系统使用作为提升生态环境执法质量和水平重要手段,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实现现场执法和案件办理实时留痕、全程记录,全面提升执法效能。今年以来,移动执法数据显示共出动执法人员2252人次,现场检查企业260家(823家次),制作现场执法记录1012条,发现并整改环境问题53个,立案7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起。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移动执法系统使用使环境执法监管由粗放定性型向集约定量型转变、由被动管理型向主动服务型转变,是保障全县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有序开展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一是召开专题会议。局党组多次专题讨论相关问题,将移动执法系统使用纳入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年度工作考核指标。二是发挥“头雁效应”。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生态环境移动执法系统使用规程》,发挥大队长这个关键少数,领导带头规范使用移动执法系统,以上率下,当好标杆。三是明确专人负责。安排专人负责移动执法系统使用的监督管理,定期完善更新污染源信息、执法人员信息,监督执法人员全员、全业务、全流程使用移动执法系统,逐步形成了“主要领导把关、分管领导监督、大队长抓落实、专人负责”的齐抓共管新局面。
二、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移动执法使用效能
一是完善执法机制。印发了《咸宁市生态环境局通山县分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咸宁市生态环境局通山县分局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咸宁市生态环境局通山县分局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环境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等行政行为的公示、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相关要求进行了详细规定。同时将移动执法系统使用工作纳入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实施方案中,确保移动执法系统应用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建立移动执法考评机制。根据全市每季度通报移动执法系统使用情况,及时掌握上传笔录数据排名、移动执法系统使用情况个人排名、人员信息库及污染源库完善更新情况等,对使用不力的个人进行工作约谈,年终进行考核排名,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限期整改。
三是实行动态管理机制。所有执法人员手机中都安装了移动执法App,可以随时随地签收任务,任务传达、笔录制作时间大大缩短。通过移动执法系统后台对笔录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梳理问题线索,实行动态化管理。
三、强化专项培训,执法人员业务能力不断提高
把移动执法培训作为执法重点培训内容之一,组织环境执法业务骨干积极参加省、市举行的移动执法系统使用培训,邀请专家对《湖北省移动执法系统平台管理以及使用规程、考评办法》进行解读。参训执法业务骨干对全队执法人员进行重点培训,通过业务骨干带动全队执法人员,采取以点带面的培训,发挥执法业务骨干的“传、帮、带”作用,从而实现移动执法系统的全面规范有效使用。
四、严抓办案质量,及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环境行政执法全面依托移动执法系统开展工作,执法程序更规范,执法文书更优质,办理案件整体质量得到提升。先后组织开展了乡镇饮用水源地保护、非煤矿山、非法制砂、成品油、医疗废物、小散企业乱污等11项执法专项行动,通过执法专项打击,取得了良好成效。重点打击非法制砂行为,对全县范围内187家有证、无证的制砂厂全部进行了执法关停。加强重点企业监管执法。对易立科技、垃圾填埋场、水晶工业园污水拦截总站、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安圣纸厂、人民医院等6家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进行常态化检查,未发现不正常运行在线设施及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同时,投入资金60万元,建设了污染源监控系统平台,将通羊污水处理厂等全县20多家重点污染排放企业纳入监管范围,做到实时监控。
(罗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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