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03 09:09:29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民法典里面规范的民事法律关系是税费征纳关系的基础,下面我们围绕民法典中的涉税条款进行学习……”今年5月是第五个“民法典宣传月”,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五周年。在“民法典宣传月”期间,国家税务总局崇阳县税务局团委与县公安局团委携手开展“学法促廉・联建共融”主题活动,20 余名青年业务骨干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税收征管、治安管理的衔接条款展开研讨。
在 “案例会诊” 环节,双方就民事主体权利保护与税收保全措施的程序衔接、涉税违法案件中的法律适用分歧等问题进行实务推演,并结合廉政警示教育案例,分享 “柔性执法” 与 “刚性底线” 的平衡之道。
“民法典不仅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还是维护我们合法权益的护身符。今天分析的案例十分符合我们公安部门执法的现状,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我的收获很大。”崇阳县公安局青年干警余子超认真聆听研讨后说。
活动中,青年干部们还围绕涉税行政处罚、复议等具体案例开展研讨交流,并通过情景模拟的形式,让法典上的条文“活”起来,共同探寻税务执法的法、理、情“交汇点”,为构建和谐的税收法治氛围注入了新活力。
“当税务执法遇上民事债权债务纠纷,民法典第 539 条关于‘不合理价格交易撤销权’的规定,为我们处理企业欠税追偿提供了新思路。”青年税务干部石雨欢在跨部门交流中表示,这种 “法律条文 + 执法场景” 的联学模式,既强化了廉洁从税意识,又打通了跨领域业务协作的堵点。
下一步,崇阳县税务局将继续加强税法宣传力度,不断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方法,坚持“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多方联动开展多元化宣传,深入了解民法典里的税收知识,进一步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尹颖 刘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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