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奋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2024-12-09 19:03:58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2024年,通山县委、县政府坚持生态立县的发展战略,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环保决策部署,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为统领,扎实有序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的落实。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多数指标排名咸宁市前列,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的趋势没有改变。一是大气环境质量。2024年1-8月份,通山县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城市标准,主要指标继续排名咸宁市前列。其中空气质量优良率95.5%,与去年同期相比提升0.1%,咸宁市排名第2位;空气质量综合指数2.62,与去年同期相比降低9.3%,咸宁市排名第1位;城区PM10累计浓度均值37μg/m3,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7.8%,咸宁市排名第2位;PM2.5累计浓度均值26μg/m3,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0.3%,全市排名第2位。二是水环境质量。2024年1-8月份全县3个国控、4个省控、3个市控以上考核断面中水质优良率100%,城市水环境质量综合指数咸宁市排名第1位。三是土壤环境质量。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100%,1个地下水国控点位水质达到考核标准。
(二)重点任务稳步推进。一是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顺利通过。2023年12月1日至20日,湖北省对咸宁市开展了第二轮环保督察,督察期间交办我县信访件12个,已全部上报整改报告;反馈6个方面问题,已立行立改问题5个,余下1个问题正在推进整改之中。二是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工作顺利推进。2024年5月8日至6月8日,中央对湖北省开展了第三轮环保督察,督察期间,共交办信访件22件(属实件21件,不属实件1件),其中重点信访件5件(共涉及3个主体,黄沙中华鲟养殖、洪港志腾拉链水气污染问题、长坡岭盗挖山砂),重复件8件。目前已全部完成办理回复,已整改销号4件。三是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稳步推进。修编了《通山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23-2027年)》,对照创建指标任务要求,做实做细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各项工作,至目前31项创建指标已完成30项,正在争取国家生态环境部列入2024年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名单之一,力争早日实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目标。四是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与服务齐头并进。始终坚持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执法,先后开展了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治、涉水企业、饮用水源地、环境风险隐患、工业园区企业环境管理评级、“双随机”抽查等多个专项行动,检查企业200余家,针对未批先建、未验先投、违法排污等各类违法行为,对咸九建材、中铁十五局等、祥宏、山玖等14家企业予以行政处罚(下达处罚决定书13份,不予处罚决定书1份,罚款65万元)。共下达各类执法文书40份,督促14家企业进一步完善了环保手续和污染防治措施,整改各类环境问题50个,立案查处率位居咸宁市前列。共受理环境信访投诉225件,全部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回复,办结率、回复率均为100%。同时,积极开展“送法入企”活动,对县内60余家重点企业发“100个不得”等知识手册500余份,开展座谈20余次,深入推进“说理式”执法,将“事理说明、法理说清、情理说透”,指导企业提高环境守法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五是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顺利推进。完成了小流域治理规划编制,当前正在全面推进项目建设。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环境治理体系还不够健全。权责明晰、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还不完善,生态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要求未有效落实到位。环委会办公室力量薄弱,11个专业委员会牵头部门职能优势、专业优势发挥不明显。生态环境监管方式还不够科学、高效,人员专业能力不强,执法手段较为单一,执法监管的精准度不够。
(二)环境质量改善还不够明显。城区VOC和汽车尾气治理力度、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管控有待加强,工业企业环保设施还不够完善。秸秆资源化利用率还不够高,秸秆焚烧现象时有发生。
(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还不够完善。一是近年来通山县投入资金新建了通大污水处理厂,进一步提升了城区污水处理能力,但城区污水管网收集覆盖率还不够。二是目前没有建设工业固废堆场,湖北省审计厅在通山县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时交办了这一问题,要求建立工业固废堆场。三是城区垃圾填埋场虽已封场但还没有启动垃圾中转站建设,急需加快推进该项目建设。
三、下一步重点工作安排
2024年是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和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之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诸多机遇和挑战,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进入冲刺阶段,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尚未完成,农村污水处理率偏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部分巡视反馈问题进入啃“硬骨头”的攻坚阶段;小流域综合治理工作已临近上级检查验收。任务催人、形势逼人,下一步要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重点工作落实:
(一)扎实推进各类突出环境问题整改销号。严格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省级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要求,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的基本原则,统筹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其“回头看”、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鄂南专员办交办问题整改,按时限高质量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问题整改,按“五个一”的标准报送整改资料(一份整改销号报告、一份整改工作方案、一份整改佐证材料、一组领导督办图片、一组整改前后对比图片),确保如期销号。
(二)持续推进长江高水平保护。严格按照2024年全县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重点任务“四个清单”,持续打好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及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国土绿化、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障等七大攻坚提升行动。加强《长江保护法》《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涉水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学习,履行好长江保护法赋予的法定职责,突出做好长江十年禁捕。加快推进富水湖和“五河”排污口溯源整治。
(三)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强化大气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调治理,以源头治理为抓手,着力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等标志性战役。健全完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深入开展石化、制药、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及油品储运销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当前要切实抓好秸秆禁烧工作。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深入打好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和饮用水源地保护攻坚战。持续开展水质提升攻坚,确保国控、省控、市控断面水质稳定达到目标要求。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严格落实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管控措施,完善重点建设用地土壤调查评估制度,强化土壤污染重点单位环境监管,提升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防范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全面完成中央、省下达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确保完成咸宁市下达的9个村的农村污水治理任务。
(四)扎实推进流域综合治理。落实《湖北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统筹做好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推动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的实施。对照《通山县隐水河小流域综合治理与统筹发展专项规划(2024年度)》内容,高质量推进隐水河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的实施,今年确定的38个项目必须全面完成,积极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打造整治示范亮点。
(五)迎接做好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验收。按照《通山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23-2027年)》要求,对照31项指标任务,进一步梳理完善创建资料,确保完成省生态环境厅创建验收,争取早日通过验收并获得命名。
(郭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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