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在孩子读书的城市务工,尽量给他多一些陪伴。他现在也体会到我的不易,正在学习技术,说会争取用一技之长和我一起承担家庭责任。"3月29日,罗田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王丹在对涉案未成年人浩浩(化名)进行回访时,浩浩的父亲表示,自从孩子涉案,他就一直反思自身,《督促监护令》给他指明了方向,他会努力弥补对孩子陪伴的缺失,把浩浩拉回人生正轨。
2021年9月,浩浩在明知其银行卡可能被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提供给他人使用,为他人实施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并转出使用了部分卡内资金,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盗窃罪。作案时,他还是在校读书的未成年人。
办案过程中,检察官了解到浩浩在校表现较好,社区居委会也证明他没有不良嗜好,还有多个亲友愿意为他担保。那是什么原因导致浩浩偏离正轨?原来,浩浩父母离异,父亲长期在外务工,把浩浩交由爷爷奶奶抚养,管教不严、监护缺位,致使浩浩结识了社会闲散人员,被好友诱骗,又抱有侥幸心理,才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
"考虑到浩浩认罪悔罪态度较好,系初犯、偶犯,我们决定对其附条件不起诉。"2022年6月,检察官综合考虑浩浩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积极退赃等情形,参考人民监督员在该案不公开听证审查时提出的意见建议,决定对浩浩进行为期6个月的监督考察。
监督考察期间,检察官积极与浩浩父亲沟通,敦促其积极、正确履行监护职责和家庭教育责任,更新教育理念,改进教育方法,加强亲情感化,引导孩子正确交友,增强孩子的家庭责任感。并以《督促监护令》的形式,为浩浩父亲提供更多更详细的指导建议。
"检察官姐姐,我被心仪的大学录取了。"监督考察期间,在父亲的陪伴下,浩浩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监督,按时报告活动情况,积极接受矫治教育,并按期参加高考,考入了心仪的职业学院。鉴于此,罗田县检察院依法对浩浩作出不起诉处理,并决定对他的不起诉记录予以封存。
"父母的温暖陪伴和鼓励是孩子向阳而生的底气勇气,我们一起帮助浩浩回归正途。"《督促监护令》不是一发了之,3月29日,检察官再次跟踪回访了解浩浩父亲监护职责履行情况及浩浩最近的生活情况,并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王章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