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8-11 16:56:07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非常感谢你们的帮助,原本我以为这份工作保不住了,现在好了,我心里一块大石头终于落了地!”漆某由衷地向赤壁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道谢,并表示将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管理规定。
原来,今年1月入矫的漆某入矫前为武汉市一家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员,受该公司法人代表委托,需要经常去武汉处理财务方面、承接业务、外出签合同以及收款事务,因此每月都向司法所请假外出且每次需要两至三天返回。近期,漆某在司法所学习《社区矫正法》时了解到新法首次对因正常工作和生活需要经常性跨市县活动做出了允许规定,漆某便向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咨询并提出了申请。
赤壁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局在收到漆某申请后,通过走访、审核相关证明材料,确认漆某确因工作需要经常出入武汉市城区,鉴于漆某入矫后服从社矫管理的表现,为保证漆某正常工作和生活,按照《社区矫正法》第二十七条及《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予以批准,有效期为6个月,并明确了其往返主要路线和注意事项。工作人员依法按照程序对他进行了告知谈话,鼓励他安心工作,正常生活。
据了解,为全面准确实施《社区矫正法》,赤壁市司法局积极发动,严密组织,通过集体学习、线上学习、专题考试、知识竞答等方式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活动,及时向社区矫正对象宣传《社区矫正法》,始终坚持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相结合,积极依法用法,在严格监管的同时积极帮助社区矫正对象解决生活困难,帮助他们更好的回归家庭、融入社会。
(鲍勇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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