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深入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7月28日,红安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肖志飞列席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就王愿玲等12人涉黑案发表检察意见。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石卫国主持审委会会议。
会议现场
今年是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之年,该案涉及6项罪名和35起刑事犯罪,受害者众,涉及面广。此次检法两家面对面交换意见、真诚沟通,旨在办案中统一司法尺度,把准案件的事实认定和证据采信,保障案件质量,延伸办案效果,将此案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
该院检察长肖志飞
在列席此次审委会会议前,肖志飞详细研究论证事实认定、证据审查、法律适用等重点问题,充分做好列席的准备,力求在“办成铁案”“打财断血”“长治长效”上都取得好的效果。
肖志飞在认真听取案件情况介绍后,围绕案件焦点问题,发表检察机关意见并依法监督。在与法院同志交流中,肖志飞表示,此次对审判活动进行监督,在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同时,尊重、支持法院依法做出的正确的判决、裁定。
县法院院长石卫国
石卫国表示真诚接受检察机关对审判工作的监督,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对强化审判监督、优化审判质量具有积极意义。希望通过此次良性沟通,凝聚司法合力打击黑恶势力,切实维护司法公平公正。
该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波平一同列席,还就一起售卖假口罩案、一起骗取贷款案发表检察意见。
经县法院审委会会议研究,对检察机关提出的三起案件的案件定性、量刑意见,均表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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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毅 叶竹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