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定整合目标。会同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等部门,围绕乡村振兴,提出整合涉农资金意见,支持重点突破,发挥涉农资金示范带动作用。明确形成农业发展领域权责匹配、相互协调、上下联动、步调一致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进一步推进各类涉农资金管理模式,提升财政支农政策效果和支农资金使用效益。
二、明确整合范围。按照中央提出的“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区委、区政府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有关要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总方针,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作为,充分统筹整合财政资金,确保投入保障到位、政策落实到位、监督管理到位、职能发挥到位。
三、规范整合操作。对照可整合的资金目录共计统筹整合4.39亿元,整合资金重点用于农业基础设施、美丽乡村、农业产业发展等乡村振兴建设。
四、加强资金绩效管理,确保资金发挥效益。将绩效管理涵盖所有涉农统筹整合资金项目。推动建立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明确绩效目标,执行中强化绩效监控,执行后开展绩效评价,推进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有机结合。切实加强扶贫、教育、医疗、养老等重点民生资金监管。建立扶贫资金实时动态监控机制,依托动态监控平台建立扶贫资金总台账,将用于脱贫攻坚的财政资金全部纳入台账,实行精细化管理。大力推行公示公告公开,让农民群众依法享有知情权、监督权。
五、加强资金使用日常监管,保障财政资金安全。重点用好“三个手段”:实行动态监控。建立健全扶贫资金和涉农资金动态监控系统,综合运用信息化和大数据技术,对专项资金全过程实时监控、流程追溯和智能检索,建立即时预警制度,全面了解资金安排、拨付和支付进度。定期调度通报。对扶贫资金、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资金、督促抓好财政支农政策措施落实。抓好问题整改。对审计检查、巡视巡察、财政监管、绩效评价、舆论监督发现的问题及时抓好整改落实和完善提高。
(王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