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主办:湖北日报传媒集团指导协办:中共湖北省委政法委员会出品:湖北特别关注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法治导读:
“三重境界”守护大写的中国“V” ——郧阳检察助力南水北调中线核心水源区保护纪实 武汉都市圈检察机关大动作!九地在鄂州会签这份文件 武汉中院:以高质量司法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 零距离见证湖北流域综合治理成效 中央、省级媒体组团“打卡”!深挖十堰检察新闻“富矿”! 荆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平安建设工作情况 公安县:“两长”同庭履职,“亮剑”职务犯罪 唇枪舌战 精英对决丨荆州市检察机关公诉人论辩赛精彩来袭 2022年度十大检察新闻十大法律监督案例评选揭晓 “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2年度十大案件”40件参选案例
设备租赁起纠纷 法院调解化矛盾
2021-09-15 17:14:06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近日,大悟法院河口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2019年12月,因承建工程需要建筑设备,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租赁合同》,该合同对租赁物品、期限、租金、违约责任等进行了约定。合同到期后,经结算,甲公司应支付乙公司租金、力资费、运费、洗油费、丢失材料赔偿款、维修费、违约金等共计2304896.56元。乙公司多次催要,甲公司仍不付款,双方因而成讼。
案件受理后, 承办法官考虑到原、被告双方均为企业,为了兼顾双方企业利益,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多次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将租金及设备数额进行核算后,被告甲公司对原告乙公司的诉讼请求予以认可。在法官耐心细致地劝解下,双方态度逐渐和缓,并达成调解协议。
 协议约定了甲公司下欠乙公司租金等费用共计2304896.56元,按照220万元结算,于2021年10月31日前支付50万元,2022年1月20日前支付70万元,2022年5月31日前支付50万元,2022年6月30日前支付50万元。原告乙公司在收到被告甲公司支付的第一笔50万元后,3日内向法院申请解除对被告采取的所有财产保全措施。
 至此,该纠纷得以圆满化解,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李为为)               
电子杂志往期回顾

关注楚天法治微信公众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