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浠水县公证处牢固树立依法执业、公证为民的理念,以“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为载体,推出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优化服务方式,当好群众的“店小二”,及时为群众解决法律难题,提供优质的公证法律服务,有力服务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赢得了广大群众的称赞。
8月26日,夏某来浠水县公证处申请办理财产继承权公证。夏某的妻子徐某于2019年4月3日死亡,徐某生前遗留有夫妻共有财产。由于被继承人徐某的母亲谢某于1985年先于其去世,继承人夏某嫌麻烦便出具徐某父亲和其继母身份材料申请公证,经公证员核对材料,反复和夏某沟通解释,夏某重新提供村委会出具的谢某死亡证明。

为保证有关法律事实真实无误,8月27日,该处公证人员分别前往浠水县洗马镇谢家坳村委会和清泉镇宪司坳社区实地核查被继承人徐某亲属关系证明。
8月30日上午,该处公证员又一次上门服务,为夏某出具了继承权公证书。对浠水县公证处优质高效的“一对一”贴心服务,夏某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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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华 汤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