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三,放!”随着一声令下,活蹦乱跳的鱼苗被分批放流进举水河,自由畅快游向远方,为举水河注入了蓬勃生机。
日前,团风县检察院联合县渔政执法大队在举水河岸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向举水河投放鱼苗10000尾,弥补此前因非法捕捞对长江水域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所造成的损害。人民监督员、法警对投放鱼苗全过程进行了现场监督。
长江十年禁渔政策执行以来,相关执法部门多次向县内广大群众派发宣传彩页、宣传册,在江边张贴禁渔公告,起到良好效果,广大群众都十分支持与理解,但极个别人却以身试法。
2020年7月10日,团风县公安局民警在巡逻中,发现张某在江堤旁以下放地笼网等禁用工具进行非法捕捞,以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立案侦查。
案件移送后,团风县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张某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破坏了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根据相关规定,涉案人员除了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外,还应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在检察机关作为民事公益诉讼立案决定后,经过承办检察官的耐心教育,张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提出按照专业评估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在长江增殖放流,进行生态修复。“经过这次案件,我才知道非法捕捞水产品的严重性,我以后不会再去非法捕鱼了,我也会对身边人进行宣传,共同保护好长江的生态。”在增殖放流现场,看着鱼儿欢快的游向举水河深处,张某如释重负,对检察官说出了内心的话。
针对破坏生态环境类刑事案件的特点,团风县检察院秉承恢复性司法理念,以公益诉讼为抓手,积极探索生态修复补偿工作机制,将案件当事人自愿修复生态作为从轻、从宽处理的重要考量情节,让非法捕捞者从生态环境的破坏者,转变为生态环境的修复者、保护者和宣传者。
下一步,团风县检察院将建立健全生态修复补偿工作协作配合机制,探索开展河长+检察官协作巡河、环境保护志愿者活动,凝聚志愿者力量,助力检察公益诉讼,共绘举水河生态画卷。
(
曾强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