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滋市检察院:开辟外出畅通的“绿色通道” 依法保障社区矫正人员的合法权益
2021-07-09 15:20:05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魏主任,我父亲去世了,需要请假,很着急,您这边能不能帮忙快点办手续啊?”近日,社区矫正对象章某的一通电话引起了松滋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魏开兵的注意,细问之下发现,章某的父亲生前一直在河南省唐河县一所初中承包学生食堂,经营得很好,突然去世后,急需章某过去处理相关善后事宜。
“立即启动‘绿色通道’”,魏开兵敏锐地察觉到这是一起特殊的申诉案件,既涉及到社区矫正对象,又关系着企业的生产经营。该院第三检察部立即开展案件审查,在案件受理的当天,就制作并上传电子卷宗,移送社区矫正工作局,真正做到案件“当日来、当日转、当日送”。在第三检察部和社区矫正工作局的共同努力下,章某的请假手续被迅速办理妥当。
今年以来,松滋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和“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专项检察活动,按照《社区矫正法》相关规定,积极探索监外执行检察监督新模式,对正常需要跨市、区活动的社区矫正对象,特别是涉企主体离松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建议社区矫正工作局进一步简化批准程序,开辟外出畅通的“绿色通道”,依法保障社区矫正人员的合法权益。同时,严格落实公开公正的原则,加强对不作为、滥作为、乱作为行为的监督整治,及时发现和纠正社区矫正中违规违法行为,扎实打好社区矫正监督工作参与地方治理、服务经济新常态的“组合拳”。
(张相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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