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08 16:11:27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油品来源和质量难以保证、安全意识薄弱、消防设备不达标、加油设施简陋……一个没有任何经营资质的“黑油”加油窝点扰乱市场秩序、严重威胁附近居民的安全。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9年6月至2020年9月,被告人刘某某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多次从陈某某、佘某某(均另案处理)处购得散装95号汽油,并将所购汽油先后储存至其在荆州区草市街租的平房。随后,刘某某四处向亲戚朋友宣传在其处可以买到低价汽油。
有客户找刘某某购买汽油时,刘某某便驾驶其摩托车或汽车将散装95号汽油运至客户所在地点,通过简易的吸管装置,将胶桶内装的汽油加到客户车辆里面。刘某某为客户加好散装汽油后,便让客户将购买汽油的钱通过微信扫码或转账的方式向其支付。经查,刘某某非法销售汽油共计1773桶,每桶25升,每桶售价125-170元不等,每桶获利20-25元,非法经营数额共计269372.5元,非法获利35460元。
刘某某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汽油,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荆州区检察院依法对其提起公诉。荆州区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处被告人刘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36000元;追缴被告人刘某某违法所得35460元,上缴国库。
汽油虽然是日常生活中常接触到的物品,但汽油易燃易爆,非法储存、运输汽油存在巨大安全隐患,而且非法销售的散装汽油来源不明,大多是未达国家标准的油品,不仅会损害汽车性能,还易造成大气污染。汽油买卖要合法,为你为我为大家!
(程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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