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蕲春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统一安排,6月11日,蕲春县检察院召开“三个规定”宣讲会,党组书记、检察长彭丽红作专题宣讲,县政府办副主任朱楚芳主持会议。县政府办公室、县人武部、县融媒体中心、县中医药产业发展中心、县科协等18家单位共97名领导干部聆听报告,现场签订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公开承诺书。

宣讲会上,彭丽红系统解读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出台的背景意义、主要内容、适用范围、政策界线等,并结合我省围绕“三个规定”建立的相关制度机制、中央近期工作要求以及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典型案例,阐述了违反“三个规定”的严重后果及整治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还对蕲春县检察院落实“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情况进行了介绍。




宣讲结束后,与会人员认真阅读了《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学习资料》读本,并签署《严格遵守“三个规定”承诺书》。
此次宣讲会进一步加深了与会人员对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认识。与会人员纷纷表示,将带头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具体要求,切实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全力支持司法机关依法公正行使职权,共同营造风清气正、海晏河清的健康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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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毅 吴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