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这是我们制作的公益诉讼宣传手册,您可以带回家看看……”在梁子镇的长岭码头,公益诉讼检察官正在为村民发放宣传手册。
为持续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切实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民服务的实际行动,6月4日,鄂州市梁子湖区人民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走进梁子镇长岭码头,开展“守护梁子湖 公益诉讼在行动”普法宣传活动。


为了让群众更直观地了解公益诉讼,此次宣传活动直接走进乡村,走到群众的“家门口”,与群众“面对面”。活动中,梁子湖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为村民们讲授了一场专题讲座,向村民们着重介绍了检察公益诉讼的职能、意义及作用,并现场为村民发放了《公益诉讼宣传手册》。为了增强讲座的感染力,检察官选取了与农村生活贴近的两个公益诉讼案例进行以案释法,让村民更加直观地认识、了解检察公益诉讼。两个案例引起了村民们的共鸣,村民们纷纷表示对公益诉讼有了更深的认识,讲座的最后,检察官向村民们介绍了公益诉讼线索的举报途径,号召村民们行动起来,积极参与到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中,共同守护家乡的碧水蓝天。
通过此次普法宣传活动增强了群众的法律意识,扩大了公益诉讼的“朋友圈”。下一步,梁子湖区人民检察院将结合检察职能,继续当好法律宣传员,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法律宣传服务,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暖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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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梦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