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悟法院大新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撞伤养殖业主家两头怀孕西门塔尔母牛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签订了调解协议,为养殖业主挽回了经济损失。
2021年3月30日17时,司机刘某驾驶重型货车将养殖业主黄某饲养的两头怀孕西门塔尔母牛撞伤,经交警部门认定,刘某承担全部责任。因黄某、刘某以及某保险公司就相关损失赔偿问题协商无果。4月上旬,黄某将刘某及某保险公司诉至大悟法院大新法庭,并申请对受伤的母牛进行损失评估。
大新法庭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如不及时对受伤的牛进行损失评估,有可能造成损失扩大,案情趋向复杂化,为维护和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承办法官立即将相关材料提交司法鉴定科,司法鉴定科迅速移送委托评估。4月12日,鉴定评估人员到现场进行勘验。4月14日,其中一头受伤严重的母牛死亡。4月21日,评估公司作出价格评估报告,两头受伤的母牛市场价值共计64000元。
在知悉鉴定评估价格,征得双方同意调解后,承办法官立即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因双方分歧较大,未能调解成功。庭审中,某保险公司提出还有一头牛并未死亡,存在残值问题,死亡的牛与本案交通事故关联性参与度大小不能确定,保留申请鉴定的权利。
承办法官考虑到案件虽然事实清楚,责任划分明确,但黄某对受伤母牛的饲养、救治、死亡母牛的处置确有合理支出,且受伤母牛残值难以确定,如再次进行鉴定评估,必将增加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因此,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积极与黄某及刘某、某保险公司沟通协调,邀请某保险公司的代理律师现场查看受伤母牛情况,释法明理,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再次组织了调解。
在承办法官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约定某保险公司从保险理赔范围内赔付黄某财产损失62000元并放弃尚存活母牛的主张权利,刘某赔偿鉴定费3000元,养殖业主黄某放弃要求刘某及某保险公司赔偿其他财产损失的诉讼请求。至此,这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得以妥善化解。
(
肖乐 邓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