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提高我县企业和公民的环保意识,营造浓厚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氛围,6月3日,孝昌法院前往湖北东江环保有限公司开展法治宣传、座谈活动。孝昌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肖中兴一行8人以及县开发区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该项活动。
活动中,法院法官现场为企业负责人及员工解读了《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并赠送了相关的法律宣传册;并结合企业生产实际,以案说法探讨企业如何践行环保职责、紧绷法律准绳、履行环保义务,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做好新形势下企业生产的环保工作。
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东江环保有限公司负责任人曹平介绍了该公司近年来的生产经营情况以及在生态环境保护、污染治理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参会法官与企业代表进行了交流互动,企业代表积极咨询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环境保护、用人用工方面的法律问题,法官逐一回应,并对相关问题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和建议。
最后,肖中兴院长指出:一是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把污染防治工作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二是企业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切实担负起环境保护职责,建立责任体系、加强环境监督;三是加强法院与企业之间法治宣传、具体案件、共享信息等方面的互动交流,落实好与县内重点企业的“一企业一法官”对口联系制度,更好的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实现司法与企业共同守护孝昌的蓝天碧水。
企业负责人对法院开展的“送法进企业”活动表示十分感谢,感谢法院为企业长久、绿色、健康发展保驾护航;表示,会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自觉履行好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认真落实环保各项要求,建设好污染治理设施,切实为环境与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力量。
通过法院“送法进企业”活动,营造了浓厚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氛围,提高了企业知法、用法、守法的意识,有助于促进企业全面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进一步增强了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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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