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司法救助金就发放到我的银行卡上了,感谢检察机关给予我的司法救助,解决了我的生活困难,党对我们困难群众是真正的关心和爱护啊。”
“检察院帮忙申请的司法救助金对我们家来说真是雪中送炭!”受害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吕某激动地说。
近日,鄂州市梁子湖区人民检察院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及村委代表等,先后对2件司法救助案件进行听证(1件申请人为建档立卡贫困户,1件申请人为受害未成年人),以“看得见”、“听得见”的方式听取各方意见。针对这2起案件,听证员们围绕是否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与标准,证据材料是否充分等问题进行评议,积极发表意见。听证员们一致认为,案件申请人家庭经济困难,予以司法救助合情合理。听证结束后,梁子湖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将司法救助案件提请区委政法委审批,救助金于5月19日拨付到账。

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梁子湖区人民检察院教育引导检察干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与检察职能深度融合,用心用情依法办好群众“急难愁盼”实事。
下一步,梁子湖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工作要求,立足检察职能,针对未成年人、贫困户等特殊受害人予以司法救助,帮助解决人民群众的燃眉之急,实现法与情的交融,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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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梦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