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有检察官给我‘撑腰’,拖欠几年的血汗钱终于讨回来了!”
2021-05-24 15:37:02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为了讨薪我来来回回跑了两年多,如今有检察官们给我‘撑腰’,拖欠几年的血汗钱终于讨回来了,真是太感谢你们啦!”5月21日,农民工曾某某拿到应得的薪酬后高兴地说。
2018年9月至2019年1月,湖北某某铜艺开发公司拖欠农民工曾某某工资共计人民币37154元,曾某某多次讨要,该公司却迟迟不予结算。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0年至2021年依法向该公司作出限期改正指令、告知、行政处罚等行政行为,并安排工作人员多次进行催讨,然而,该公司以行政处罚不合理,曾某某与老板存在民事纠纷为由一直拒绝支付。
大冶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在了解到上述情况后,充分发挥行政检察监督职能,结合全国检察机关开展“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之机,针对该案制定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方案。他们第一时间与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取得联系,就此案件进行深入沟通,了解落实了责任主体、欠薪情况、事态进展等。
今年4月27日,检察机关和人社部门就该案组织召开座谈会,互通互联,形成合力,坚持以案结事了政和为目标,由检察机关领导包案,着眼推动解决行政争议实质性问题,维护农民工的合法利益。
第二天,案件承办检察官和人社局工作人员来到欠薪公司,与该公司代表人黄某某沟通,开展释法明理工作,听取企业的合理诉求。一方面指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合法性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严重性,要求欠款责任人及时筹集资金,积极赔付农民工薪资;另一方面耐心细致地与曾某某进行多次沟通,传达黄某某的想法,从法理情相融的角度进行矛盾化解。
最终,在检察官和人社局工作人员的积极调解、充分释法说理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5月17日,该公司与曾某某签订《和解协议》,由该公司一次性支付曾某某工资合计人民币3万元,曾某某自愿撤诉。
农民工工资问题不仅关系到农民工个人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社会的公平正义、和谐稳定。大冶市人民检察院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抓手,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思想,主动发挥检察职能,切实保障农民工群体的合法权益,全力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彰显司法为民的检察担当,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贡献检察力量。 (彭小陛 黄雪芬 陈 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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